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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Ⅱ级应急响应!河北大气办紧急通知!严禁实行这类措施!


省大气办最新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2月1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日前,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经过联合会商,预计12月13日起,近地面受偏南气流影响,湿度逐渐增大,逆温逐步增强,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为此,省大气办12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2月1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请各市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待本地空气质量转为良以后可自行解除应急响应,同时要求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河北省大气办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同时严禁实行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通知提出,今年秋冬季以来,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河北省多地扩散条件不利,重污染天气频发多发。经与河北省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2月11日至31日,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将出现两到三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为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河北省大气办提出,各地要按照《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等要求,强化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

同时,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启动条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状况,着力在治本攻坚、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严禁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作为长期减排手段,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河北省大气办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不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单粗暴实行“一刀切”等严重影响民生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tq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