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带走继续看!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
此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将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在学徒培养上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吴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