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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积极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我州积极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州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联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建立健全“一个制度”,保障“平安家庭”创建。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制度,有序推动创建工作,每年都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要求全州9县(市、新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
  持续开展“两项关爱”,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关爱贫困留守妇女,实施锦绣计划“百千万工程”,创建巾帼示范基地,为妇女创业就业搭建平台。目前,全州共创国家级巾帼示范基地3个、省级8个、州级20个。每年“六一”儿童节,组织人员到乡镇、村学校,对贫困留守儿童、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子女进行慰问,对部分贫困学生开展长期资助和进行“爱心妈妈”结对,营造了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切实加强“三类教育”,促进“平安家庭”创建。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在每年“3·8”“6·1”“6·26”等重要节点和节日,通过发放资料、设点咨询、悬挂标语、送法下乡入户等形式,以家庭为阵地,加大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平安家庭”创建,近两年来,全州有5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2户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1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开展特殊人群教育,在戒毒所内建立了帮教型妇女之家,建设关爱帮教吸毒女志愿者队伍,对吸毒妇女进行长期帮助教育。
  全力抓好“四个落实”,推动“平安家庭”创建。落实来信来访,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4人次,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落实反家暴法,近两年来,共接访家暴案件166起,案件处理率100%,妇联干部参与陪审的家暴案件11起;落实人民调解,望谟县妇联、贞丰县妇联分别与当地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落实法律服务,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广大来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