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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冬季供热成本监审的公告
为科学、客观、合理、公正地测算我市冬季供热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河北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市物价局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市冬季供热成本进行监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专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成本监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河北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做到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具有相关专业资质,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三)参与成本监审的工作人员至少2名,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能够胜任成本监审工作;
(四)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物价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成本监审专业机构的申报
凡具有以上条件的机构,均可以自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提供开展成本监审项目的报价(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三、专业机构的确定
成本监审专业机构由涿州市物价局在申报合格的机构中综合评定后确定。
四、成本监审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2、《河北省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冀价成规〔2017〕176 号);
3、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3号);
4、《企业财务通则》;
5、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五、完成时限
该项成本监审须在8月15日前完成。
六、申报时间 地点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6日
申报地点:涿州市物价局(范阳路市政府五楼)价格管理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慧晶 王洪杰
联系电话:0312-5521921 5521923
特此公告
涿州市物价局
2018年7月4日
编辑:tq
来源: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