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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4个月缴了1500多元电费,咋回事?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丽苑阳光城丽馨苑居民张女士最近被电费搞得很心烦: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仅仅4个月她家的电费就将近1600元,到底咋回事儿?

5月16日,张女士给记者出示了《呼和浩特供电局抄表中心2018年4月份电费通知单》,上面的抄表数据显示,她家2018年2月和3月的用电量达到1213度,应缴电费是719.99元。“我们小区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的电费通知单我找不到了,但我记得那两个月缴了800多元电费。我家使用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都是普通家用电器,洗衣机也不是天天使用,耗电多的可能是我家安了两个电热水器,即便如此,电费也不能这么高啊!是抄表人员抄错数据了?是我家电表有问题?还是有人偷电?难道是家用电器跑电了?”面对高额的电费,张女士心里有很多疑问。

带着张女士的疑问,记者当日联系到负责抄写张女士家电表数据的苏先生。苏先生保证,电费通知单上的数据是按照电表实际用电量抄写的,没有问题。苏先生曾与张女士一起到呼和浩特供电局计量中心校过电表,校表结果是电表没有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到呼和浩特供电部门客服人员。客服人员查询了张女士的日常缴费信息后告诉记者,张女士家的用电类型属于居民生活用电,采取双月抄表,2017年2~11月,她家用电量每两个月均为480度左右,很稳定。但从2017年12月开始用电量突增,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的用电量是1369度,2018年2月和3月的用电量是1213度。该客服人员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呼和浩特供电局抄表中心海东组。

当日下午,呼和浩特供电局抄表中心海东组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居民家用电量过大,一般有4种原因:抄错表、电表有问题、家用电器跑电或者窃电。对于前两种原因,目前已经排除;对于后两种原因,虽然是他们职责之外的,但他们会及时协助检查。

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女士家用电量突增的原因还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