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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警方19年为经济犯罪受害人挽回损失56亿多

  5月15日是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以下简称“5·15”宣传日),按照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在首府召开主题为“与民同心为您守护”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监督处处长宋大方说:“现在经济类犯罪类型多达90种,其中非法集资、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和各类商品、文化艺术品非法交易的犯罪对普通老百姓的危害极强,受害人群中除了老年人外,还有一些大老板、公职人员。广大市民防止上当受骗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切勿相信天上掉馅饼,任何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项目都存在风险。”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建于1999年,与市辖四个行政区公安分局、一个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和五个旗县公安局的十个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分级管辖涉及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89种经济犯罪案件。在过去的19年里,首府警方累计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969起,涉案金额174.96亿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56.98亿元。

  “5·15”宣传日当天,全区各地公安机关都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活动,现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 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