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阁牧镇 首页
一大学生因“校园贷”遭暴力催收 被迫写高于本金借条
4月24日18时,呼和浩特市大学城某高校大学生小贾向自己的老师发出求救信息,称自己被人控制,对方强制要求自己写借条,并发送了位置定位。经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民警调查,小贾陷入“校园贷”还贷漩涡,目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小贾的老师介绍,24日18时左右,他收到学生小贾的求救信息,称被人控制。他感觉不妙,便报警。接到报警的大学城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向上级汇报。由于案情复杂,同时,派出所民警与刑警五中队民警联手展开摸排调查。

  小贾发送的定位信息显示,地址是大学城辖区的一片废弃房屋,附近零星有几家商户。民警摸排走访了解到,一家刚刚开始营业的商铺店面没有标识,平时都是一些年轻人出入。民警迅速锁定该商户,以日常检查为由进入屋内,并迅速将现场控制。经查,屋内共4人,除小贾外还有3名年轻男性。

  经调查,小贾由于生活需要,通过微信联系到中介公司,对方称可以借钱给他。2018年4月10日,经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介绍,小贾通过微信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借款900元,日息80元,借款期限为一周。小贾还款6日利息480元后,无法继续偿还。4月24日下午,彭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将小贾骗到胡某某的贷款公司内,限制小贾的人身自由一个半小时左右,并抢过小贾的手机,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催促其还款,并强迫小贾继续贷款或者签写两万元借条。民警赶到后,将小贾营救出来。

  经了解,受害人小贾曾经在另一网贷平台借款本金600元,最后本金与利息共偿还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张某某、胡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及敲诈勒索罪被赛罕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警方提示:大学生消费应量力而行,不要贪图购买和享受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物品和生活,更不要通过“校园贷”等不正规渠道进行借贷。一旦陷入纠纷,一定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