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乡 首页
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10年 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月20日,江西省律师协会所属的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十周年。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该中心自成立以来,所属律师以高度的公益责任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前的今天,经江西省司法厅同意,江西省律师协会组建了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要求,2013年10月24日经江西省司法厅同意,江西省民政厅行政许可,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更名为“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每一年,省律协都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拨付一定的资金,支持公益事业,并加强业务指导。中心成立至今,共提供咨询5120件,受理案件1453件,办结案件1335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

  公益:

  每周六进社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近年来,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本着“勤俭节约、恪守职责、树立形象、清正廉洁”的精神,竭力为江西省境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贫困的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维权。

  据了解,该中心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在江西行政区域内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农民工,家庭贫困的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可以向该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每周六上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项活动坚守“公益”和“服务”的特性,化解纠纷,息诉罢访,打造了一个构建和谐江西、推动法治江西的法律服务品牌。2007年8月开始,中心就积极参与江西省律师协会与新法制报社联合开展的“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在2009年3月28日第十一届江西报刊新闻奖评选中,“公益律师进社区”栏目荣获江西报刊新闻奖名专栏奖。同时,该中心还开展“七进活动”,即公益律师进高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劳动力市场、进在建工地、进商贸城、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共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向广大弱势群体和群众宣传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该中心与南昌市、县司法所合作,举办“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讲座26次。受到农民工的热烈欢迎和响应。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学到了不少《劳动法》知识及基本维权常识,增加了对《劳动法》相关知识的了解,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果:

  三名专职公益律师挽回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

  “‘公益律师’们把农民工维权工作作为神圣的事业、作为全国律协布置的一项光荣任务、作为体现律师人生价值的大事。”据公益律师欧阳承惟介绍,切实做到:“一个坚定、四个严把”,即以“勤俭节约、恪守职责、树立形象、清正廉洁”为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加班加点、热情服务、不计报酬、无私奉献作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标准;切实做到清正廉洁,不拿当事人好处费、感谢费。“目前,我们接待农民工打官司,已经有多起当事人在满意而归后,出于对我们劳动的肯定,出于对我们工作的感谢,向律师提出给付一定的感谢费,但我们至今没有收取分文,有力地维护公益律师的良好形象。”欧阳承惟介绍说。

  2007年5月20日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成立时,王惠、欧阳承惟在中心担任专职公益律师。在中心工作期间,他们始终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围绕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热心服务,求真务实。王惠律师在中心工作期间共接待接听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件,办理办结援助案件280余件,培训农民工300余人。王惠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同时也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领导的肯定,省司法厅领导批示表扬,“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夸奖”。

  欧阳承惟共办理办结援助案件700余件,培训农民工500余人,接待接听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陈修林律师2013年加入公益律师团队,在中心工作期间,共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办结援助案件200余件,培训农民工百余人,为广大农民工及弱势群体提供了安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

  2016年12月7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总结部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魏晓静获得“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严格遵守公益律师执业“八个必须”、“八个严禁”,十年来共提供咨询5120件,受理案件1453件,办结案件1335件,挽回经济损失:24292263.44元。

  影响:

  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成立10年来,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年8月,时任中心公益律师的王惠,积极为在四川汶川地震中遇难的17名农民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让家属获得了280万元赔偿。该案经省司法厅上报,在省委政法委出版的《政法动态》中专题刊登。

  2010年1月,在见义勇为还是寻仇受害的争议中,时任中心公益律师王惠为在广州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两名江西籍农民工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在王惠律师的努力下,两名农民工不但在广州获得见义勇为称号,还获得41.5万元慰问金。同时,还为这两名农民工在家乡申报并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当事人家属专程送来“正义之神”的锦旗以示感谢。

  2015年5月,中心公益律师欧阳承惟为在车祸中致残的受害人施某某获得赔偿846411元。在这起案件中,欧阳承惟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时为施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得知受害人急需手术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无法垫付巨额医药费时帮助申请先予执行,让受害人的疾病及时获得治疗。公益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切切实实为受害人利益着想考虑。

  2015年10月,在一起群体劳动争议案件中,欧阳承惟律师为130多名搬运工获得经济补偿230余万,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6年1月,中心公益律师欧阳承惟成功在某医疗事故案件中为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791616元。

  合作: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合作扩展工作成效

  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扩大社会影响力,在省律师协会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合作。近年来,更加注重加强与全省、市、县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合作,在各市、县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立案庭及立案处发放中心“公益律师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

  据了解,该中心还积极参加总工会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为农民工子女及其家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坚持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免费法律援助窗口值班,春节前联合为农民工讨薪等。中心公益律师陈修林还曾作为嘉宾参加南昌广播电视台并机直播的节目——《文明行风热线》。

  同时,该中心与省律协成立的“全省律师维护农民工权益律师服务团”也保持紧密协作。“全省律师维护农民工权益律师服务团”由厅直及11个设区市及区县的91个服务团队组成,有612名公益律师参与其中。2009年,这612名公益律师依托“维护农民工权益律师服务团”这个平台,为服务农民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效果。

  “这为我们进一步联系相关部门,把律师服务弱势群体的维权事业‘做优、做强、做大’奠定了组织基础和队伍基础。”欧阳承惟介绍说。

  展望:

  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了解,为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财政部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设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用于资助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2009年和2010年,项目资金每年为5000万元。“十二五”期间,项目每年预算资金1亿元。“十三五”期间,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在1亿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00万元。截至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投入6亿元,已资助办理涉及五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近35万件,超过53万人直接受益,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的群众数以百万计。项目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近200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33。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坚持公益律师服务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中心将认真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江西“十三五”时期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项目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同时,继续开展好“七进”活动,与省、市、各级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妇联、总工会保持密切联系,不断拓展案源,为更多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更多困难群众依法取得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