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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发展的现状与建议

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加大对农村地区物流、信息、金融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人才培训及相关公共服务供给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规范体系,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农村地区流动。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规范市场运行。针对目前存在的各种市场乱象,必须加强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健全流通领域法规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立法,建立交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等制度,解决流通领域中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

二是全面梳理现行法律中与互联网在流通领域创新应用和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快修订和完善制度,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

三是健全批发、零售、物流、生活服务、商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完善适应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的农产品生产、采摘、检验检疫、分拣、分级、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依法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三五规划”指出:“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

一是财政出资建立县、乡、村多梯次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为不具备网购条件的农村居民提供代购、代付、代收、代退换货等服务,帮助解决遇到的资金、人才、物流、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加大专业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快速掌握互联网基本技能和市场经济规律,对那些满怀激情回乡创业的80、90后青年进行创业指导,“授之以渔”,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是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为农民提供培训、策划、经营、结算、融资等方面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是进一步探索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新模式新路径,引导农村合作社和大型农业企业组织农民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和信息化、网络化经营,打通产-供-销全产业链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