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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意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大户
《环境保护法》的核心内涵就是“谁污染,谁治理”,农村环境的治理也是如此。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相关福利的扶持,在农村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养殖业和种植业蓬勃发展。与种植业不同,养殖业所产生的粪便等排泄物,对周边地区的环境造成污染,村民的用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从明年起,大型养殖场和企业必须缴纳环保税,对于为了节省费用偷排污染物的企业实行巨额罚款,甚至关停整顿。
二、焚烧秸秆的农民
焚烧秸秆、过量使用化非农药、极度开发土地地力等对农村土地不利的作为,他们都属于破坏土地的行为。尤其是焚烧秸秆,很多农民觉得这样做不仅便于清理,还可以增加土壤肥力,仍然在一意孤行。但是焚烧秸秆确实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而且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国家对回收秸秆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也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民一定的罚款。
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杜绝企业事业单位意几其他生产经营者对农用土地造成污染,这些细节上的规定不仅可以促进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也使得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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