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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标配”10月起实施

  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配置规定》)。这是长沙市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品质长沙、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配置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出台《配置规定》?

  《配置规定》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号召,助力长沙市委、市政府打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另一方面是因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是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最贴近民生的基层设施,其规划建设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居民幸福指数。

  在加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方面,长沙市第一次系统提出相关标准,目前此项工作尚没有国家上层相关规定,属于为数不多的开展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城市之一。此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及标准相对于长沙市既有规定,内涵更丰富,功能更齐全,标准更高,在配置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站)的基础上,增加了文化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施功能,且社区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由过去的500平方米-800平方米提高到了1000平方米-1400平方米。同时,以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为契机,完善各项、各类规模的公共活动中心,力争让更多市民享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所带来的便利。

  《配置规定》的五大特色,你知道吗?

  设施分级配置。依据长沙现有行政区划,以不同的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为标准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和基层社区两级。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5万—8万人,服务半径为500米—1200米;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1万—1.5万人(3000户—5000户),服务半径为300米—500米。

  加强非盈利设施规划引导。对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设施进行规定,对于可由社会自行配置具有营利性的如商业等则未纳入本次规定范围。

  分区设置差异化标准。针对主城间距区和其他区域,制定了差异化的标准,以确保该规定的实施性更强。

  制定符合长沙实际的标准体系。通过参考国标、部标和长沙相关法规、政府文件等已有规定,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标准,结合长沙实际需要和未来城市发展趋势与目标,制定了符合长沙特色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设施配置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

  采用四控指标形式。采用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单处最小规模和百户指标四种控制形式,便于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在各层次规划编制和建设实施中落实。

  关于《配置规定》,你必须知道的五大福利

  获得公共服务的保障。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以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共享为原则,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七大类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体现了保障民生、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让所有居民能够享受全类型覆盖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提升生活品质。

  获得幼有所学的快乐。《配置规定》明确了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青少年各阶段教育设施的配置标准和选址布局要求,特别是补充了超大班幼儿园、托儿所配置标准的空白,“超过12班的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按不少于8.9平方米/生、生均用地面积按不少于12.7平方米/生控制。确实有困难不能达到规定配置标准的项目以“一事一议”原则单独论证。”“8个班以上的托儿所生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少于7平方米/生。”

  获得老有所依的幸福。《配置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强化了养老设施的配置,要求街道级设置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层社区级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站。规定“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服务人口规模,每街道设一处;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应增设。”“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每处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允许几个邻近的规模较小的新建住宅小区,集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共享共用。”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获得就近医疗的便利。医疗卫生设施包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定“每街道应设置一处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应增设;每0.8-1万人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建设标准根据不同人口规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用地面积1200-2800平米、建筑面积1400-2000平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按150-220平米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无死角覆盖至基层,实现小病小痛就近看,方便又划算。

  获得文体休闲的愉悦。《配置规定》充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加强了基层文化、体育设施的配建规定。文化设施包括街道级的文化活动中心,基层社区级的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要求每街道设一处,3万人以下、3-5万人、5-10万人的街道分别按500平米、800平米、1000平米配建,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应增设;文化活动室按20平方米/百户标准配建,每处不应小于200平米。体育设施包括街道级的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和基层社区级的体育健身场所。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