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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上路被查 司机辩称正去办临牌

 本网讯 (刘薇 京芳宜 记者熊思炜)8月17日,记者从宜春交警部门获悉,近期,宜春交管部门在路面查处了多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有驾驶人为逃避责任,甚至给出“我正开车去申请临牌”的理由。

  8月16日,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夏警官提示驾驶人,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并不需要现场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带齐材料就可申领,不需要驾车前往。

  据了解,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但需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此外,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办理补、换领号牌业务后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号牌丢失或者损毁后,机动车所有人可持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车管所或各车管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

  市民购买新车后可在车辆销售单位一站式服务站当场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或到市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以及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证明、凭证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在此,宜春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车辆上路,将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