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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征兵公告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希望广大适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从军梦想。


征兵入伍时间和程序。男兵报名时间:2月10日至8月日;体检时间:7月26日至8月10日;政治考核:8月11日至31日;审批定兵:9月1日至9月10日;新兵起运:9月10日起至30日结束。应征报名统一采取网上(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的方式进行,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不懂操作的应征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应征报名。网上应征报名成功后,个人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填写好个人简历后交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

征集的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要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优先批准大学学历和高校新生(高校新生为当年参加高考,获得教育部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适龄青年)入伍,不足部分再按照高中学历毕业生、在校(必须有特长,获得过地级市以上的评比竞赛荣誉,且比例不得超过征集任务数的10%)的顺序按学历从高到低录取,今年不再征集初中学历青年入伍。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且比例不得超过征集任务数10%。

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公民应征入伍政治条件按照公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施行。其中,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参军入伍优抚优惠政策。①部队待遇:新兵入伍后,由部队免费提供衣食住行保障,义务兵第一年每月850元津贴,第二年每月950元津贴,义务兵退伍发放一次性退役补助金约19000元,征集地政府每年补助4500元。②地方优待政策: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每年发放优待金:非农户口每年15000元,农业户口每年6000元(农业户口大学生含高校新生享受非农业户口同等待遇),另进疆、进藏兵另一次发放艰苦地区补助费10000元。③大学生优待政策:本科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可参加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④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优惠政策,补偿(代偿)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⑤大学生保留学籍政策: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⑥其他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广大适龄青年们,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每个有志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行列,融入这所培养人、锻炼人的大学校,是广大青年的无尚光荣。让我们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为保卫祖国安全、捍卫祖国尊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咨询电话:0734-8489636。



2017年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2017年征集条件与以往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后的政策要求,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记者特地就今年征兵的相关政策采访了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市征兵办主任、市人武部林进光副部长。


问:今年的征兵时间是如何计划安排的?

答:今年的征兵时间划分四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8月4日前,传达贯彻上级征兵指示要求,部署征兵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应征报名和初检初审,做好体检、政治考核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实施阶段。8月5日至25日,组织应征青年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全市征兵体检于8月15日前完成。

三是复查复审、审批定兵阶段。8月26日至9月9日,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市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四是新兵起运和总结阶段。9月10日至30日,举行新兵入伍欢送仪式,完成新兵交接运输,上报征兵数据,组织征兵工作总结。


问:今年我市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有什么变化?

答:我市男兵征集人员总数较去年有所减少,大概460人左右,主要面向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生入伍,大幅提高大学生入伍比例由去年的38%提高48%。


问:当兵两年(除学费资助)还有哪些经济补助补偿?

答:当兵两年经济补助补偿有7个方面:

①义务兵优抚金:城镇户口(含大学生)30000元;农村户口12000元。

②部队津贴:第一年(列兵)10200元;第二年(上等兵)11400元。

③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

④退伍补助费:4000元;

⑤津贴、粮油补贴服装费等1600元;

⑥退现役转移支付养老保险约10000元;

⑦自主就业经济补偿9000元。

两年高中生最高约8万元;

专科生(含高校新生)最高约10万元,

本科生(含高校新生)最高约11万元,

研究生最高约12万元。


问:大学生具体是指哪些对象,高校新生又是指哪些对象?

答:大学生是指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和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生,以及通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被上述院校录取的新生。简单的讲就是拿到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


问:大学生享受哪些优先政策?

答:①优先报名应征:报名可到市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②优先体检政审。可以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并所有体检项目全部体检完,不单个淘汰。③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考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④优先安排去向。在安排兵员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问:大学生如何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

答:首先,澄清一下,某些高校为争取多招录学生,要求被学校录取的高校新生必须读满一年以上才能保留学籍,这些纯属谣言,不可听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依据:财教〔2013〕236号)。

①高校新生在领取入伍通知书后,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修改学历为“高校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毕业证到市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②市征兵办和教育局协同入伍高校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

③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问: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大学在校生、大学毕业生、高校新生)入伍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①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就如何保留入学资格,我刚才回答了,就不重复了。

  ②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资助对象为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以本科生为例,4年最高可申请学费补偿款32000元,在校已交学费的,可以退还个人,退役后复学,后面的学费还可减免。

  ③可以考研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④高校新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军校有特殊优势。


问: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哪些发展平台?

答: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说:

①可以优先选取士官。例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作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目前,士官工资待遇为:下士4100-4500元,中士5300-5650,上士6200-6500元。

②可以优先报考军校。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再例如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③可以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适用于毕业生。

④可以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⑤可以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是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 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

⑥可以参加政法干警招录。政府编办可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问:您对我市适龄青年有什么希望和要求?

答:我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勇于接受祖国挑选、积极参军入伍,这是祖国优秀儿女保家卫国、守土戍疆的责任担当,也是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人民军队是一所大熔炉、大学校、大舞台,希望耒阳的优秀儿女,到部队、到军营、到边疆,强健体魄、磨炼意志、增长本领,把参军报国的热血豪情与个人的志愿抱负融为一体,在火热的军营中追逐梦想,挥洒青春!


国家层面的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摘录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家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 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734号)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3.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适应: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40号)

4.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报,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 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 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4.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训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31号)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6.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5〕3号)

7.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5〕3号)

8.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5〕3号)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  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5〕3号)

10.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2015〕3号)

四、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09〕88号)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适用:毕业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发〔2010〕42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湖南省征兵主要优惠政策摘录


1.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人每年15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人每年6000元。《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湘发〔2011〕14号)并经2011年市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到新疆、西藏或其他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一次性奖励 10000元。《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湘发〔2011〕14号)

3.重点安置四类退役士兵。服役满12年以上转业士官(含因军队调整精简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因战因公致5-8级伤病残士兵;烈士子女。《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湘发〔2011〕14号)

4.2012年开始全省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湘发〔2011〕14号)

5.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后,按照城镇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于新兵起运前一次性发放两年的优待金,并同时发放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一次性奖励金,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升大学生义务兵优待政策,进一步调动适龄青年大学生参军积极性。大学生指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高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5号)


军队服役期间津贴或工资收入情况.jpg

来源:耒阳党政门户网站

耒阳蝴蝶云陶坤

2017年8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