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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海口两男子打砸被扣电动车还飞踹交警 被拘后公开道歉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 张萌 通讯员袁涛 张天坤)7月28日海口两名男子因阻碍交警执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1日上午,记者在海口市拘留所见到了被拘留的吴某某与王某某,两人在拘留所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对暴力抗法行为均深感后悔,希望市民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

据了解,7月28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正在海口龙昆南路与海德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整治行动。8时25分许,执勤民警发现有两辆电动自行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且闯红灯通过路口。队员将两车拦停后,驾驶人拒绝配合执法。在劝导过程中,其中一名当事人王某某(男,海南屯昌人,24岁)情绪激动,将拟依法查扣的两辆电动自行车踢倒并踩踏,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此时,另一名当事人吴某某(男,海南屯昌人,25岁)突然冲上去,将执勤民警何永飞踢倒,并当场挥拳殴打民警,现场执勤队员合力将两人控制。最终,吴某某因阻碍执法、袭击警务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王某某因阻碍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7月31日上午,吴某某和王某某两人在海口市拘留所通过媒体公开道歉。两人对其暴力抗法行为均深感后悔,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

吴某某和王某某也向当事执勤交警道歉,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遵守交通规则,配合警察执法。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执法。当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海口公安交警、警辅人员顶烈日、冒酷暑、战风雨始终坚守岗位,努力为市民群众打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配合公安民警、警辅人员的执法行动,共同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勿为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更不能暴力抗法。暴力抗法是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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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被扣电动车还飞踹交警 海口两名男子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