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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阳共享单车运营准入有啥条件?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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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集思广益,科学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现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14日前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

通讯地址:安阳市党政综合楼,邮编:455000;

E - mail :fgkgyxx@163.com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17年 月 日)

  为促进安阳市共享自行车健康、规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安阳市实际情况,现对安阳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按照鼓励、规范、发展、有序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满足市民公共交通换乘及短距离出行需求;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引导共享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秩序,维护城市良好秩序环境,促进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

二、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把方便市民绿色出行作为首要原则,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构建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

  ——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配置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企业的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依法规范原则。共享单车的投放量要与市民需求和城市承载能力相适应,全市总量调控。统筹确立停放点(站点),鼓励设定电子站点,维护良好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技术创新原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监管部门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在车辆设施设备和服务管理上的技术创新,提升共享单车服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  实施范围和规模控制

  结合骑行安全、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安阳城市建成区内引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原则上控制在3家之内,投放共享单车控制在10000辆之内。考虑到充换电配套设施等因素,目前暂不发展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四、共享单车运营准入条件

  在安阳市从事共享单车服务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没有侵害使用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良记录。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向主管部门报备相关资料;与主管部门签订准入协议。

  3.投放车辆和装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车身设计美观,性能安全、车身无商业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车辆应为人力驱动,不得安装动力驱动装置和儿童座椅。车辆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4.必须具备定点停车管理的相关技术能力,确保共享单车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和点位内进行租还。

  5.必须在安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自行车维护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运营团队。每100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备1辆厢式货车,每100辆共享单车需至少配备1名调配维保人员。

  6.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10日内,将《运营企业在安投放运营共享单车实施方案》,企业基本信息、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户的电子协议、运营模式、车辆相关信息、《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等材料书面报送至政府主管部门。

五、共享单车准入办理程序

  1、发布公告。由安阳市政府发布《安阳市共享单车准入条件》(5个工作日)。

  2、邀请企业。发布《安阳市引进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邀请函》(5个工作日),符合准入条件的且有意愿在安投放运营共享单车的相关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在安投放运营共享单车实施方案》(一式10份)。

  3、核准评审。专家(不少于5名)对符合准入条件的运营企业所报送的《在安投放运营共享单车实施方案》进行评判审定。专家组择优审定出三家运营企业报送至市政府研究决定。

  4、公告准入。根据市政府的研究决定,由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向准予在安投放运营共享单车的相关企业发放《安阳市准予投放运营共享单车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六、共享单车运营管理

  1.具体要求。企业运营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逐步与我市现有公共自行车系统相兼容。

  2.车辆维护。经营企业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清洁维护,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破损车辆处理反应速度,及时淘汰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完好率不低于95%;投放共享单车的总量不得超出市政府批准的额度。

  3.使用管理。共享单车实名登记,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具备企业要求的一定信用的,均可开通共享单车使用业务。

  4.收费管理。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价标准合理收取租赁费用,并在事前向社会公布。

  5.停放管理。经营企业要与公安、城管、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联网联动,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保证车辆按规划的专用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首尾一致、整齐划一。对于超出规划点位线框停放的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必须立即清理。

  6.安全管理。经营企业购买骑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明确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赔付责任。

经营企业要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支付结算安全,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7.资金监管。

  (1)运营企业所收取的押金及充值消费金必须打到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接受资金监管。

  (2)押金及充值消费不得作为经营企业的运营经费。

  (3)运营企业收取的押金及充值款,必须有专人和资金监管部门每月初进行对账,对账完毕核准后的押金额及充值消费额于每月的15日前打到监管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

8.服务管理。经营企业要公布车辆保洁、停车秩序、安全管理、运营调度等文明服务方面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信访投诉。

  制定设施明确的安全骑行、规范停放、文明用车奖惩制度,积极采用技术创新等手段对使用者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并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七、共享单车运营监管

  共享单车服务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

  1.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合,综合管理的原则,负责拟定管理规范,指导各区对停放区域进行设定,并指导各区开展相关乱停乱放以及超额投放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共享单车运营服务工作中收费项目和价格的监管。

  3.市工商局:负责运营企业的工商注册,对运营企业违反工商相关法律行为进行查处。

  4.市质监局:负责对运营企业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5.市文明办:负责市民遵章守纪、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的宣传引导工作。

  6.市公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域的破坏、盗窃、私自改装车辆的行为给予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并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乱停乱放行为依法处罚。

  7.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做好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推进辖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停放区、停放点的设置和相关设施建设,开展日常监管、动态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相关投诉建议;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8.运营企业:按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和管理,根据统筹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定期检测车辆,及时回收报废及破损车辆;建立车辆管理维护机制,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供相关共享信息数据,保证网络信息与承租人资金安全;管理约束承租人行为,处理用户投诉,接受政府的服务监督;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9.市金融管理办公室:负责资金监管,签订《安阳市共享单车运营资金监管协议,建立安阳市共享单车专用账户,按照约定适时足额收取租车押金、充值消费,严禁挪作它用。

  10.承租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城管秩序;对于不文明骑行、不有序停放的,纳入黑名单,一年内严禁使用共享单车;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的,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退出机制

  1、运营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运营,在书面告知并征得安阳市政府同意后,终止运营。

  2、因运营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管理不善,运行不良,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秩序,连续三个月责令整改无效的,强制性终止相关企业运营。

九、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辖域内停车区域,指导运营企业进行施划线、点相关设施及导引指示标志的建设。

  (二)强化调度,有序运营。运营企业要强化运营适时调度,采用人员驻守,巡查监管,机械运调等措施,确保运营不出现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影响市民出行、影响市容秩序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监管,密切配合。各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对共享自行车经营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市民规范用车,共同维护停放秩序,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共享单车在我市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