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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的9家企业为: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四川恒润昌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宏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万兴达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万毅置业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东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伯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通报的10名“包工头”为:
潘永明(身份证号:1522211981XXXX4215)、
张利先(身份证号:3702211963XXXX1018)、
田国丰(身份证号:6123241969XXXX5419)、
何平(身份证号:3408111986XXXX4218)、
李新起(身份证号:3729301974XXXX6719)、
韩可会(身份证号:3790131974XXXX2611)、
沈明辉(身份证号:5110261970XXXX5215)、
窦书信(身份证号:4104221977XXXX3338)、
沈明辉(身份证号:5110261970XXXX5215)、
张志国(身份证号:4105221982XXXX7738)。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规范用工行为,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应对讨薪案件的突发处置,严格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来源: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