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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发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就好比给他们戴上了紧箍,对其有较大的震慑。”6月28日,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建武告诉记者,最近他们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要求主动还款的案件,就是缘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作用。

    2011年3月22日,荣某以购买圆钢为由向安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54万元,其朋友王某等10人为荣某提供担保,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荣某未如约偿还,信用合作社催讨未果,于2013年6月25日诉至北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荣某偿还信用合作社本息合计65万元。判决生效后,信用合作社向北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第一时间与荣某取得联系,要求其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荣某称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有能力归还欠款。被执行人荣某和担保人王某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就在信用合作社负责人以为案件执行没有希望的时候,今年6月中旬,王某突然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给付欠款。原来,王某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其工作和声誉都造成了不利影响,他请求法官帮忙尽早完成给付义务,同时主动与被执行人和其他担保人取得联系。在荣某仍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王某和其他担保人凑足65万元交给法院,从而将自己从失信“黑名单”里解脱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安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