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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