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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方案
各市农委:

  2017年我省将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省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强农惠农政策,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选择11个重点县,在1100个行政村建设1100个“益农信息社”。我厅按照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4月19日

附件: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方案

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方案


为了筑牢“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 57号)和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要求,结合山西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以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以线上线下农业综合发展为主线,以村级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落脚点,坚持“服务村户、政府扶持、社会共建、市场运作、立足现有、发展完善”的原则,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农民、建设农村、服务农业,大力提升农民信息获取能力、致富增收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通过夯实“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的农村信息服务基础,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推进机制,尽快修好服务延伸到村、信息精准到户的“信息高速公路”,打通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实现政类服务、民类服务、商类服务在一个平台协同运行,将村级“益农信息社”办成“一站式”信息服务网点。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 5月)

省级农业部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确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审定批准2017年信息进村入户重点县名单;市级农业部门对接运营商遴选信息进村入户重点县,完成信息进村入户实施方案的编制;重点县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重点建设实施阶段(2017年6月- 10月)

重点县开展村级“益农信息社”选址建设等工作,每个重点县选择100个行政村建设100个“益农信息社”;开展信息员遴选和培训、平台对接、服务功能拓展等工作;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开发并投入运行;召开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现场会议。

(三)2017年工作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2月)

市级农业部门组织对重点县信息进村入户建设“益农信息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级农业部门监督并抽查。各级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2020年)

总结经验,改进完善。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选择部分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试点。力争到2018年底信息进村入户覆盖全省30%的行政村;到2019年底覆盖到60%的行政村;到2020年底,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全省行政村。

(五)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示范站评选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益农信息社”服务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健全政府和运营企业合作机制,集聚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的资源和力量,构建“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全省信息进村入户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全省信息进村入户的运营商,统筹整合信息服务平台;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县级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村级“益农信息社”的选点、认定和管理,与运营商研究确定县级运营商。乡(镇)和村级负责推荐和申报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建设“益农信息社”的行政村,村级“两委”具体负责协调“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采取自主申报,村、乡(镇)两级推荐,县级农业部门与服务商共同审定的工作流程。

(二)整合各类农村信息资源

依托运营商现有平台按照农业部要求改造建设“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通过对省级12316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充实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公益服务内容,探索远程可视化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实现与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的对接运行。要充分利用运营商以及社会行业在村级信息站点的实体网络优势,采取政府扶持引导、运营商整合资源、相关行业和部门参与的办法,促进银行、保险、电信、邮政、供销、气象等涉农资源信息接入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激活“互联网+”现代农业创新活力,打造现代农业双创生态圈。

(三)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

村级“益农信息社”要求在行政村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村级“益农信息社”主要分为标准站和简易站两种类型。

1、建设标准

村级“益农信息社”要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改造。

(1)有场所: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重点在村委会、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村商超及邮政服务代办点中建设或认定。要有专门用于信息服务的场地,建筑设施安全完备,供电稳定。标准站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简易站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有人员: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要按照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标准,选择有初中以上文化,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互联网,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可重点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纪人、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商超店主中选聘。

(3)有设备:标准站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1部专用电话、1套视频设备、1台打印机、1台触摸显示屏。简易站可根据实际条件,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1部专用电话。

(4)有宽带:配备宽带网络,网络带宽不低于4M,能提供免费WIFI环境,可供无线终端设备上网浏览信息、即时通讯、下载更新软件等。

(5)有网页:要在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登记注册。标准站要建立本村网页,并定期维护、更新报送信息;简易站要积极利用平台提供服务。

(6)有持续运营能力:“益农信息社”具有盈利能力,能够保障可持续运营。

“益农信息社”要统一标识。省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要求,统一设计门头门牌、统一编号。所有“益农信息社”都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服务标准

村级“益农信息社”标准站要提供“四类服务”,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简易站要至少实现其中一类服务。

(1)公益服务:公益服务以12316农业公益服务为核心,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信息的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短彩信推送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视频在线服务;协助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逐步推进土地流转、宅基地登记、农村“三资”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灾情预警、惠农补贴查询、村务公开等服务;拓展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农机作业调度、农业气象,救灾救济,各类证照、落户、低保,招聘应聘,义务教育,慈善捐助,紧急救援的查询、代办等服务。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群众需求的其他公益服务。

(2)便民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生活的各类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开展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水电气和通讯缴费及清单打印、邮政、信贷、小额提现、商业保险、车船票和机票预订、医疗挂号、旅游推介、快递收发、招聘应聘等。

(3)电子商务:主要包括: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网上交易,农村物流代办,网销农产品的初加工、包装、品牌宣传等服务。

(4)培训体验服务:主要包括: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培训,信息技术和产品体验服务等。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民群众需要的各类培训服务。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规范服务标准,做好服务记录,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要坚持线上线下并重、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手机APP应用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各地要充分调动县、乡、村各级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县级农业部门和村“两委”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有条件的市可以在2017年重点推进的基础上,增加市级推进重点县的数量,按照农业部和省里的统一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为2018年开始的全面推进打好基础、打开局面。

二是统筹调动资源。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充分整合利用不同渠道资金,已有信息化项目资金要向信息进村入户倾斜,保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有足够的引导资金。信息进出入户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各行业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运营商、服务商积极参与到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中来,发挥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和“益农信息社”建设与运营,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员队伍,积极支持农村青年投身现代农业。农业部正在编制全国统一的信息员培训大纲。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据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项目,依托运营商、服务商以及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市场培训机构等,对信息员队伍开展适合当地需求的各类培训工作。重点引导新农人通过各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创新实现创业,增强“益农信息社”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重点推进县要按照进度安排,定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安全。各地要建立“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信息员选聘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参与企业进入退出、用户满意度评价、信息员考评奖惩的制度和办法,切实提高村级站的服务绩效。市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五是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有关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发展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