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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平:内心强大无比,是京广和维权成功的关键!
 郭一平采访写作京广和案件 ——————————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提出了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这个口号在实践操作中,变成了“经济建设压倒一切”的代名字,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已经到了不能不正视、不能不解决的地步!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厂长一把手负责制,可以弱化或者取消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可以容忍腐败,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可以以维稳的名义,打压正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可以让法律让步,扩张政府权力……

      国企改革,房地产改革,包括眼下的双创改革和民间金融改革,何不是如此?国企改革中,没有考虑过法治;房地产改革,强行拆迁,百姓上访,没有考虑过法治;双创改革和民间金融改革,出了问题,一律用严厉的刑法解决问题……这些都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目前,国务院正在出台《非法集资处理条例》。这就不合适。非法集资是刑事犯罪,国务院只能出台行政法规,I 不能出台刑法的。这也是政府权力扩张的表现。这是明显地背离了《立法法》。

      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上任后,提出了许多开先河的观点,正在进行一场划时代的拨乱反正,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反腐败,三是大力推动司法改革,四是开始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这一年多来,老百姓维权环境的变化,以及紧锣密鼓的司法改革就是证明。

      但是,目前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以及党中央、两高下发的司法意见并没有真正落地。眼下正是一个交锋期。京广和案件正是处于这个关键点上。

      京广和这个案子办错了,江西湖口也搞得下不了场。公安一连送了几次起诉意见到检察院,检察院没有接。县里也为此开了几次专门会议。这事要是放在五年前,你们京广和人不用维权,认命吧。但是,今天是什么年代?这是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是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的今天,这是高度透明的互联网时代。

郭一平:内心强大无比,是京广和维权成功的关键!

      湖口方面骑虎难下之时,也正找不着好办法的,只有拖着往下走。已经把马丽勇关了几个月了,平台也打垮了,现在若是把老板放了,把企业恢复了,马丽勇这将近半年的监牢不是白坐的,得有人承担责任。有错必纠的后面是“有错必赔”,那么给京广和赔多少钱?

      强势的地方公权力何时给老百姓低过头?包括呼格案、聂树斌案,真凶已经出现了,公检法也不会主动纠错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直到今天为止,湖口方面也真的找不到给京广和定罪的法律依据,也不可能找到,除了修改现有的法律。

      正如马丽勇说的那样:“只要法律还是这个法律,他们找不到定罪的法律依据。”拖的目的,一是逼着马丽勇主动认罪,然后进入起诉和审判环节;二是通过拖延时间消磨广大京广和维权队伍的维权意志。

      好在是,马丽勇不认这个罪,因为自己是无罪的。马总姐姐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也是感到太委屈,想把官司打到底。广大京广和人一定要相信马丽勇,相信马丽勇。

      是个官员都怕告,是个老百姓都怕耗。京广和二十万人急翻天,但是人家湖口方面不急。在当前高医疗费、高房价、高学费、高物价、高养老代价的“五高”之下,没有多少京广和人甘愿打持久战。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京广和人必须抱着战斗到底的决心!战斗到底一定胜利!黑的说不白,白的说不黑。无罪就是无罪!

      京广和人能够保持两三万人持续维权就足以成功。何况,京广和20万人。

      在此,我给京广和人谈谈维权的思路:

(一)建立强有力的维权组织。

      目前,京广和的维权,就是缺乏一个能够赢得广大京广和人的核心。没有这个核心,啥也弄不成。现在,仍然是吵吵闹闹阶段,互相斗嘴,各持一词,互不服气。

大家可以各让一步,选举维权代表,形成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思路,凝聚最大多数人依法维权。维权团队可以分为网络组,写作组,法务组,联络组,地面维权组,分工协作。这方面,你们应该向北京的爱晚老人们学习。

(二)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两高下发的一系列政令和司法意见。

高层下发了一系列的司法意见和改革举措:“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保护非公经济”,“保护产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安执法规范条例”,“法官检察官问责条例”……粗略地知道这些事情,在维权中就能找到湖口办案中的毛病。

(三)内心强大,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人家拖,我们乐。一边工作,一边不放弃维权,快乐维权。坚持到底,始终保持维权的信心和决心。如果大家都不维权了,不讲了,那么这事就完了。只有保持定力,只要保持信心,只要坚持维权,才会有好的结果。

(四)制作问责一栏表。

      将本次办案的办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一一落实清楚。制作一个问责一栏表。如果案子办了,民心丢心;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尤其是案子办了,老百姓命丢了。上访时,将这些人员的名字点出来,点名式告状。强烈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法官检察官问责条例 》《公安执法规范条例》对办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进行严厉问责。

(五)利用互联网发出自己的声音。

      广泛转让发本文,让广大京广和人明白真相。不能只是地面维权,也要利用网络唤起更多的京广和人依法维权、团结维权的意识。

广泛转发本文,连转一个月。让京广和人的声音转遍全中国,转遍互联网,告诉党中央。也希望所有公司的受害人广泛转发本文,代京广和人呐喊。解决他们的问题,也等于解决自己的问题。请高抬贵手。京广和人感谢你们了。

      前一段时间,我到了北方一个城市,众多受害人赶来向我诉苦,讲他们的冤情。几个公安找上门来,问我来这里干什么。我说,这里有个冤案,老百姓上告了十年,死了100多人。我看了判决书,一看就知道是错的。

      公安说:“我办的案子比你郭一平多,肯定比你懂法。你不要再说那么多。”

众多受害人在一旁暗示我:“碰上警察不要与他们争论,夸夸他们,打发他们走算了。”

      我郭一平早就想说:“比法律高大100倍的东西是公平正义,是天理民心。如果一种法律不能代表公平正义,不能代表天理民心。那么,这种法律就是错的。如果一种执法,让广大老百姓受伤,只能说明两种情况:一是错误执法,二是法律本身也有问题。

      如果当下的中国法院全部解散,针对当下的这场民间“非法风波”(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让我用嘴办案我能够办对90%。如果要让法院判决,他们能判错90%。为什么?

       法律不是最重要的,立场才是根本的,良心才是根本的。如果一种执法和司法,离开了大众立场,离开了基本的常识,离开了天理良心,仅仅是为敛财而办案,那么,你让他们如何办案,他们也办不对。

      从2015年10月份,我开始关注当下中国的这场涉及上亿家庭的民间“非法”风波,写作了大量的时事评论。虽然我不懂法,但是我讲“法理”——制订法律的道理。大家也看到了,我的许多观点,与当下高层下发的司法意见、高层讲话几乎是一致的。去年我关注的几个大案,办案机关虽然没有解决,但是已经停止下来,不再往错误的方向办理。

      在这里,我告诉广大京广和人,正义是最强大的力量。法律不是最强大的力量。当强权左右司法,法律就是文字游戏。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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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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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关注着京广和的事情。越观察京广和,我越有底气。京广和不仅无过,还有功。

      深圳京广和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3日,他的前身是廊坊京广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法人代表及董事长均为马丽勇。

京广和公司是在党和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法无禁止即可为”等一系列新政主导下,搞的一种创新模式。

      更重要的是,京广和也是在配合国家正在推动的“供给侧改革”。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物质丰富多样了。同时,发展到今天,也出现了“经济滞胀”的问题。一方面是生产过剩,大量的产品没人要,一方面是老百姓想要的东西市场上没有,尤其是中高端产品。中央部署的“供给侧改革”,意思就是着眼于市场供给,提高市场的对应度,提供市场需要的高质量的产品,从而扩大内需,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京广和就是通过自己的电商平台和线下体验店,汇集优质产品,供用户广泛选择,优中选优。这是一种对“有效供给”的试水性探索。

       京广和优于淘宝网的地方有很多,一是这是民族电商,这是给中国人挣钱的,二是京广和不仅有网上商城,也有线下体验店,购买之前可以在体验店用真品试用,不致于买到假货,或者买到不满意的商品。

      京广和模式,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光我写过的七八家公司,都是采用的这种模式。这是一种消费返还模式。

郭一平:内心强大无比,是京广和维权成功的关键!

       消费返还模式起源于一本书,书名是《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资本论与应用》。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

      陈瑜曾获“2005年度中国十大财智英才奖”、2006年“感动中国十大策划创新人物奖”,“中国当代思想成就奖”、“世界华人成就奖”,并被评为世界杰出华人。

      陈瑜的这本著作,对传统的经济理论具有颠覆性。核心内容是将消费向生产领域和经营领域延伸,使消费行为转变为对企业的投资行为。

      消费资本论提出:消费作为一种资本,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一样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该理论把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对立的根本矛盾化解为利益共享;把被动消费转化为主动消费,消费越多致富越快——因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获取商品,也不再是一种加重负担的行为。消费行为将变成一种既有“储蓄”功能、又参与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投资”行为。

      陈瑜在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演讲时,喊出了“全世界消费者联合起来,创造属于我们消费者自己的财富天堂”的口号。

      如何把“消费资本论”落到实处,让消费行为增值,让消费者实现脱贫致富,也让创业者实现财务自由?陈瑜提出了多种方式,包括消费者投资,消费者参股等。

      其中,最简单的方式是消费者投资——开设个人帐户,按企业的盈利状况,按比例给消费者返利,让消费者享受企业发展成果。这是最基本的消费资本论实践方案——把消费行为直接跟企业经营状况联系起来。

      这个创新的理论,实际上就是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地位等同起来,等于大家利用众筹的方式,建立了一个“商业王国”,每一个人都是这个王国的主人。消费资本论倡导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起来”,这走的完全是社会主义道路,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同时,也创造了人人平等、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具有深刻而长远的社会意义。这不只是一个商业行为,也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可以研究,可以讨论,也可以调整。但是,这些都是行政法规调节的范畴,决不是刑法解决的问题。

      消费返还模式,这种模式没有罪。但是在运作的过程中,如果存在欺骗、强制手段,以次充好,以假当真等情况,尽管主体上没有问题,也有可能被人利用,从而被公权力摧垮。

      加上当下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罪与非罪不清,法律政策界线不明,公检法只管强行办案,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因此,采取这种模式的,有的被打垮,有的仍然存活。

      消费返还模式,以及京广和模式能不能持续发展——这也给地域有关系,放在南方比较开明的地区,这种事就没有人管。何况,今天的京广和运行了近两年,全国700个加盟店,在全国各地都没有事,为何偏偏在湖口翻了船?

      这里要说明的是,用严厉的刑法解决问题,是有前提的。一是要有犯罪动机,三要有犯罪的行动,三要有犯罪后果,四是即便有犯罪的后果,也要看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达到了刑法的标准。

创新,本来就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子,是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的。如果都走传统的路子,按最保险的办法来,就不会有创新。

      一些地方用严厉的刑法来解决这类问题,一般出于两种动机,一是“害怕创新”,你创新好了,成为了第二个马云,地方政府脸上光彩;你创新不好了出了事,出现大规模上访,我们有责任。干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只要你发展大了,即使没有事,我也先整垮你,怕你做大。这种情况,不是大多数情况,因为,他们打垮的公司并不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上,而是越界执法。这就是第二种情况,发现这种模式是法律没有的,但是旧法又套不上,出于利益冲动,直接安个传销的帽子,把你的钱收走——敛财执法。

      十几年来,地方政府靠卖地过日子。眼下,房子卖不动,土地也不好卖。“办案”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搜刮钱财的好机会。光一个京广和案子办下来,比卖几年地还好过,地方大员脸面上也有光彩。

      有人说,京广和是几个小公安干的事。这是不懂,这绝对是一种有预谋的大动作。何况,公安五分钟搞垮一个民营企业,到处抓人,到处扣押冻结,敛财执法,钓鱼执法,啥时候也没有出过事。这就是京广和案件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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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勇与京广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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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京广和的各个群里潜水,发现大部分人至今仍然在拥护他们的老总马丽勇。这是明白人。但是,也有部分人在骂马丽勇,说马丽勇是个骗子。

那天,有一个会员正在骂马丽勇,我忍不住了,用微信问他:“你说马丽勇是个骗子,那老马骗你什么了?”

      “我们的钱和货现在拿不到了。”

      我又问:“京广和正常运营期间,欠过你的钱吗?卖给你过假货吗?

      “没有。”

      “这不就对了,现在拿不到钱和货,责任在马丽勇吗?”

      他又说:“公司被湖口公安端了,公司还在有人动员我加入京广和,这不是骗吗?”

      我又说:“马丽勇现在就在监牢里呆着,他如何骗你?如果说公司出了事,还有人介绍你加入,那只能说这个介绍人不代表公司,只能代表他自己,跟马丽勇和公司没有关系。你可以去告那个介绍人。”

      马丽勇是一个有担当、有大爱、有营销经验,又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开创的京广和模式,具有划断时代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习总书记说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要是社会主义,不是其它主义。”

      如果整个京广和挣的钱都是马丽勇的,没有给大家返还,尽管老马大富特富,保证出不了事。可马丽勇探索一条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不是共产党想要的吗?这不是社会主义道路吗?这不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想要达到的目标吗?

      房价高入云天,老百姓几代人买一套房子,中国的富豪排行榜上大多是开发商。开发商是个暴富群体。 我来问,少数人暴富没有罪,共同富裕就有罪了?

我们来具体谈谈京广和是如何操作的。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免费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成为京广和的消费会员。公司保证真品,假一赔十。商品价格与市场同质同价。

      在自然消费的基础上,把每一件商品的利润拿出来给消费者做积分,一元钱利润等于一个积分。没有时间限制,当顾客积分累计达到2900积分时,可参与公司经营利润的分配。每十天作为一个结账周期,每个结账周期内,公司会把所赚取利润的60%拿出来平均分配给每一个消费者。其余40%作为公司利润。

      没有承诺时间限制,一直分到4060元为止。也就是说,公司在消费者身上赚到的利润,最终不但全都还给了消费者,而且还把企业利润(40%)中的一部分也分配给了消费者。这样消费者花了他本该花的钱,却赚到了他从来没有机会赚到的利润——中间环节的利润。

      从深圳京广和2015年1月成立,到案发前的2016年12月,不到两年时间,京广和在全国发展了700家加盟店,20余万消费者,300多家供货的中小微企业。

郭一平:内心强大无比,是京广和维权成功的关键!

这个“昨日辉煌”,足以彰显京广和模式的魅力。

      自从来到天津与京广和家人见面后,一直到今天,我没有闲着。我在北京找了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律专家,让他们找一找京广和的毛病。因为,我写文章不是随便的,不能说错了话误导大家。大家一致认为,京广和模式,不枃成犯罪,无过有功。

      任何一种犯罪,总得伤害一个群体。京广和害了谁?谁是京广和的受害者?如果找不到受害者,就不可能构成犯罪。这一点是肯定的。

      广大消费者,既购买了满意的商品,又能得到返利,不是受害者,而是受益者。直到今天,他们还在主张“两保”:保平台、保马丽勇。

      700家加盟店,既消费,又充当消费商,找到一条就业的门道,当个生意来做,也不是受害者。

      300多家中小微企业,不用考虑商品销售的事情,也不用打广告了,也不用搞“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N级代理商”,直接在京广和平台上销售。他们也不是受害者。

      京广和正常营运,给国家正常纳税,国家也是受益人,不是受害者。

      京广和诚实守信经营,不欺不骗,不强迫不洗脑,想大干大干,不想大干可以小干,即使是自然消费也可以。这样,京广和的经营行为并没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

      大家都受益,没有受害者,没有吃亏的,这种大家共赢的秘密就在于京广和模式,也是互联网给大家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他们应该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方便,感谢马丽勇开发的这种共富模式。这种共同富裕的结果,不是来自于欺骗和忽悠,更不是来自于犯罪。

      科学技术的进步,都会给人类带来极大的方便。手机出现后,联络方便了;微信出现了,及时互动方便又省钱了。如果互联网出现后,让人们买东西多花钱,那还要互联网干什么?

      淘宝出现了,让人们买东西少花钱;京广和出现了,以其线下线上的互动,让人们买到好商品之后,还能得到返利,这不是更进步吗?

      京广和出现后,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这是京广和超速发展的原因。同时,京广和也得到了地方政府,包括主流媒体的看好。

      自京广和公司成立以来,陆续获得“河北省电子商务协会第二届常务副会长单位”,“中国最具影响力民族品牌”,“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品牌”,“电子商务行业诚信经营与服务示范单位”等荣誉。

      2015年8月,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栏目组,把京广和模式做为电商典范,拍摄了《民族电商的中国梦》,于2015年11月底在央视播放;2016年11月18日,京广和参展“首届京津冀O2O电子商务暨跨境商品博览会”深受好评。

      案发前已经开辟了国际电商之旅,通过“一带一路”,加强国际间的往来,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利益贸易共同体。

      京广和人,是一群有大爱的人。京广和公司在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

      2016年7月16日,在北京举办了慈善抗洪赈灾募捐晚会。湖北省黄冈市慈善总会接受了募捐善款,湖北省黄冈市民政局和黄冈市电视台参加了募捐仪式。活动由CCTV中央电视台等二十多家主流媒体参与报道。

      2016年7月21日在双拥活动中,与驻豫某预备役部队正式结为“军民共建单位”。

      2016年9月11日,马丽勇董事长为临汾红丝带学校献爱心,并承诺以后学校所需的米、面、油和孩子们一年四季的服装等生活用品,全都由深圳京广和公司来承担,郭小平校长特聘马丽勇为红丝带学校“名誉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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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和和马丽勇落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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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一家加盟店的店主在宣传京广和模式时,宣讲得有点离谱,与京广和公司统一的口径有误差。由此,这家加盟店遭遇举报。

      加上公司发展过快,管理上也的确有些问题。有些人为了快速做大做强,心情急切,如何吸引人就如何说。何况,有些人是干过直销的,往往把直销的东西加在京广和模式上,引起了人们对京广和模式的误解,似乎这就是传销。

      按理说,这不算什么事儿,该店主宣传有误,不等于按错误的去做。即使按照错误的办法操作,也仅仅是湖口这一家加盟店的事情,与总公司没有关系。

      11月22日,马丽勇董事长到湖口配合公安调查,当即被湖口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时公司账户涉及6亿多元资金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给厂家结算货款,会员正常提现购物无法进行。

      11月29日,京广和账户资金62482676元被转到湖口县财政局。其间湖口县公安局还以京广和涉嫌售卖违禁品之莫须有的罪名,延长办案时间。

      12月6日,马丽勇董事长被刑事拘留。

      2017年1月12日,马丽勇被湖口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

      据马丽勇讲,公安将这家店主当成主犯,把马丽勇当成了从犯。

      京广和人就是再傻,也会想:马丽勇是公司法人、董事长,又是京广和模式的开发者,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而湖口店主才是京广和700个加盟店之一。如果湖口店主不按公司的模式来经营,另搞一套,那么湖口店主属于自然人犯罪,也叫做个人犯罪。这与马丽勇和京广和公司并没有关系。京广和公司和马丽勇顶多承担一个管理责任。对不对?为什么要把京广和公司彻底摧毁,让京广和的加盟商和20万消费者一同受伤,伤及300多家中小微企业?

      法律规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如果京广和构成犯罪,也只有单位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其它“一般人员”根据单位的决策意志实施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京广和即使构成犯罪,马丽勇承担刑事责任,肯定是主犯。湖口店主不一定承担责任,更不可能成为主犯。

      这种胡乱办案的做法,到底想掩盖什么呢?

      任何一种办案都得照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民心效果、经济效果、政治效果的“五个统一”。如果为抓人而抓人,为办案而办案,为敛财而办案,其后患无穷。这就是在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制造社会动乱,破坏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京广和公司成立至今,全国有20万消费会员,遍布全国加盟店700多家,对接300多家中小微企业。表面看,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实质上这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社会稳定的问题。

      湖口事件刚一出现,京广和公司主动配合调查,迅速发出整改通告,但是湖口公安不顾全体会员及厂家的利益,一棒子将京广和打死,让所有加盟店、供货厂商和消费会员陷入生活的极大困境。

      黑龙江宝清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几十万亩的优质小米种植基地,通过跟农民签订合同回收再进行深加工走入市场。该企业为了让百姓的优质大米有销路,曾走了不少的弯路。自从结缘京广和平台,合作刚刚两个月销售额就达到十几万元,虽说销量并不很大,但让厂家和农民看到了希望。就在他们信心百倍增加生产量时,公司出事了。由于公司账户冻结导致货款无法结算,厂家陷入困境,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也无法兑现,给众多农民带来了生活压力。这只是众多厂商其中之一。与京广和联盟合作的300多家厂商,都面临着相同的不幸遭遇!

      京广和在全国各地的700多家加盟店,为老百姓提供了创业机会。自从公司出事后,所有加盟店主顶着来自家庭与社会的舆论压力,还有房租工资等巨大经济压力,还要承担当地会员的质疑和指责,有的店主已经为此造成家庭破裂;有的会员为孩子结婚购买的大量商品,却因此事件导致厂家结不了货款而无法发货,为此耽误了婚期闹得家中不和。

      湖口县公安局违反法律程序,超越执法权限将公司帐户查封冻结,使公司经营处于瘫痪,引起了全国几十万消费者及几百家加盟厂家的強烈不满和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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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过度,拒不落实党中央和高层政令和司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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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多了人家听不懂,实质上京广和就是一个架设在广大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一个桥梁,如淘宝网一样,为双方服务。老总既没有主观犯罪故意,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更不用说“严重后果”。绝对不构成犯罪!这一点京广和人一定要有信心。

      京广和会员二十万,一个湖口县大抵也是这么多人。湖口县有公检法司、县委县政府、县镇村三级党委和政府,就这还天天出事。一个京广和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内发展这么快,管理上肯定也有不规范的地方。这本来可以通过民事、行政法规来调节的。模式调整,管理调整等等,让京广和走上正路。采取严厉的刑罚,让二十万家庭受害,一个家庭四口人,就有80万人,这还是办案吗?

      司法不讲政治,办案不讲党性。如果一个人还是人,还有一点人性,就会想:一下子扣押、冻结,这几十万人如何活下去?老百姓会放过我们这些野蛮办案的人员吗?哪有这样胡乱办案的?

      何况,就在湖口公安执法前,中央和两高就下发了一系列的政令和司法意见,要求保护非公经济、保护产权,讲得非常明确。全国其它地方对于同类案子已经不敢办了,就偏偏在江西湖口出来几个胆大的。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意见》强调: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出台的一个保护非公经济的意见。接着,2016年11月29日上午,最高法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公正处理。对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或者罪与非罪不清的,应当宣告无罪。对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不得以犯罪论处。

      《意见》指出: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包括江西湖口也找不到可以依据的法条,本应该立即放人放企业的,可就是拖了五个月不放。

      关闭企业,是针对那些资金体外循环、行将跑路的情况,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才采取抓人、关闭企业的强制措施。而京广和正在正常经营,且马丽勇没有跑路,这如何就达到了关闭的程度?

      2017年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意见》强调: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避免客观归罪。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对待。”

      《意见》强调:“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加大对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

      作为湖口检察院本应该依据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于这种执法行动进行纠正,却拒不执行高检的司法意见,也是有责任的。

      2017年1月12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谈及产权保护时指出,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孟建柱要求,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要树立谦抑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高层的政令和司法意见不能落地,难道一个小小的江西湖口就不是共产党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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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意见是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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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有一种误解,高层的司法意见不算法律;办案人员也会忽悠广大老百姓,司法意见是参考意见,上升到了法律我们才能执行。这种说法对吗?

      广大老百姓也真容易在这方面搞混,被人家忽悠。这里特别说一说。解释清楚几个概念。

      我过去在文章中常说:“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的武装革命,正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赢来了共和国的建立,换来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共产党必须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共产党领导人民立法,立法的宗旨必须是广大公民意志的体现。”

      我上面这段话,是立法的“法理”,也就是“立法的道理”。上面这段话,虽然不能作为法律条文用来办案,却是立法的宗旨,也是共产党一切法律的渊源。

      对于立法作出的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

      什么是司法解释?

      广义的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工作和诉讼程序中对法律的阐释。狭义的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我们常说的司法解释,指的是后一种,狭义的司法解释。“保护非公经济”“保护产权”“以审判为中心”……这些就是狭义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地位同法律是同等地位。在新时期的办案过程中,比过去的法律地位更高。因为,只有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这些司法意见,才能保证民心不丢、企业不垮。

      最高院下达的司法解释,效力仅仅次于立法解释,也就是全国人大的解释。司法解释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院下达的规范性文件,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这里关键是主体,是最高院下达的,文件以何种形式,什么抬头出现,并不重要,只要是主体没错,规范性文件,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具有效力的。司法解释具有与法律同样的地位,是必须执行的。因此,那些认为“司法意见不是法律”的说法是错误的。

      滥用传销罪名,打垮京广和,无底线地、大面积地伤害老百姓,从根本上来说,是办案人员丧失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宗旨。高检、高法的司法意见都是在调整法律,以期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案宗旨,但具体的办案人员却是离开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宗旨,为抓人而抓人,为办案而办案,案子办完就完事,不管百姓死活,不管企业垮与不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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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京广和到底犯了什么罪? —————— 本部分法律解读,采用了京广和律师的原件。 ————————

京广和不是传销模式,六项对比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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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传销模式一般是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但京广和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有线下体验店和旗舰店,有运营正规的网上商城,合作商自愿参与,凭合同相互制约。

      其二,传销是以“找工作”,“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而京广和是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受市场和政策规制,整个运作公开透明,消费者和合作商均可自行选择。

      其三,传销是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励人员加入。而京广和是以网络实有产品的质量、价格优势显示利润空间;企业对产品销售价格和返利有明确的规定。

      其四,传销模式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会费”,“保证金”等作为进入门槛,以“拉人头”的方式获取利益。而京广和整个消费无任何门槛限制。

      其五,传销模式一般都制定由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而京广和是共同经营中的可见利润分配;一切返利条件在网上公开,依法合同加盟,返利笔笔落实,依照法律规定,合作来去自由。

      其六,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而京广和严格质量把关,提供的商品货真价实,保质保量。

      京广和运作公开透明无误导:京广和的运营贯彻公开透明的原则,不仅网站信息,利润分配制度,合作模式和政策均公开透明,而且由公开的风险提示,不存在欺骗、诱骗消费者。

      消费者和合作商自愿购买商品、推荐人员:消费者进行消费是公开自愿的,消费者在网上商城用人民币兑换电子币进行购物,电子币随时可以提现。并且,经核查与公司合作的所有诚信渠道商户,均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与公司签订合同予以合作,系合同约定的合作行为而非拉人头的行为。

      京广和模式并非团队计酬:京广和的每位合作商均是直接与京广和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商也仅是而从直接推荐的人员中获得10%的推荐奖励,对于间接推荐并不获得奖励和报酬,而是从公司每十天的利润中抽出一部分加权分配给消费者。故京广和并非团队计酬。

      京广和未承诺也并不是高额返利:据本所律师查并经公司负责人承诺,京广和从未在任何场合承诺给消费着高额返利,其分利的基础是在公司营利的情况下抽取公司利润回馈消费者,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非传销返利模式。

      京广和符合市场规制,未扰乱市场秩序:通过京广和提供的部分合作协议,供货商的建议零售价和京广和的售价差距甚微,且部分商品售价低于其他销售者的销售价格。并且商品的质量经过严格把关,不存在销售伪劣商品的情况。经营的模式也没有证据表明对国家或是地区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冲击。

      总之,京广和进行的是正常的销售商品经营活动,并非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次,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务,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领导、组织传销行为,不构成领导、组织传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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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和不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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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广和与从事非法集资的机构的本质区别有下面几点:

      一,交易目的。京广和的消费者以获取商品为目的;京广和以赚取交易利润为目的。从事非法集资的机构:提供资金方以获取高额提成、分红或者返利等回报为目的;接受资金方以筹集资金为目的。

      二,交易条件。京广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京广和提供真实的、有质量保证的货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完全拥有其所有权,此为正常商业交易的正常属性。从事非法集资的机构:接受资金方不提供真实的商品和服务,或者以次充好,以少换多,甚至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虚拟化或者证券化,购买者并不能真正行使商品的支配、使用处分等权能。

      三,行为属性。京广和有长期可执行的未来规划,其经营模式为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会出现崩盘现象。从事非法集资的机构:均为短期行为,无长远规划,其模式经不起推敲。

      就责任形式方面来说,京广和是以正常销售商品为目的地进行运营,在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京广和不存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公司只有在盈利的情况下才会将公司整体经营所产生的毛利润中的30%给予消费者,如公司未盈利,则不存在返利。是否能够兑现,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并且京广和从未对消费者承诺过在具体的一定期限内返本付息,许多产品最后获得分利金额不会超过购买商品消费的金额。因此不能认定京广和对消费者给予“返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承诺。

      京广和不存在“扰乱金融秩序”: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单纯的商品销售,其所属的应为市场经济秩序而非金融秩序,并且目前不存在任何社会危害,无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伤害。

      总之,从经营模式的角度,京广和无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不符合“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这一关于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必备要件之一,即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特征;同时不存在“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特征,因此京广和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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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和不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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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广和不存在“使用诈骗手法非法集资”:京广和从事的是真实的商品销售,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真实有效并有保障的商品买卖关系,对消费者之间不存在欺骗行为,其所有收入均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款项,利润来源为销售商品所得的利润,不存在非法集资的行为。

      京广和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只有在“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情况下,才存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六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必要,因京广和不存在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故无需再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从经营模式的角度,京广和无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不符合“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在京广和能够证明其所有收入的支出及去向均合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认定京广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六条认定集资诈骗的行为要件。

文章来源:郭一平微信平台

郭青: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