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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于都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于都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17年2月3日

于都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  

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是全面改善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16〕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基本达标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加快学校新、改(扩)建步伐,扩大教育公办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消除大班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26所,其中:小学269所,教学点     113所,初中44所。现有在学校学生153768人,其中:小学100048人,初中53720人。教职工总数7911人,其中:小学4899人,初中3012人;专任教师7719人,其中:小学4820人,初中2899人。

(二)大班额问题现状

1.全县公办小学265所,其中:镇区小学6所,乡村小学259所;教学点113所。在校学生97318人,其中:镇区在校学生29601人,乡村在校学生67717人;在城镇学校就读学生比例30.4%。全县公办小学大班额学校72所,其中:镇区小学6所,乡村小学66所;大班额班级数254个,其中:镇区小学33个,乡村小学221个。超大班额学校36所,其中镇区小学6所,乡村小学30所;超大班额班级数450个,其中:镇区小学379个,乡村小学71个。

全县民办小学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在校学生2730人,大班额学校2所,大班额班级数15个。

2.全县公办初中学校38所(含完中初中部4所),其中:镇区初中4所(含完中初中部2所),乡村初中34所(含完中初中部2所)。在校学生人数46119人,其中:镇区初中在校学生18231人,乡村初中在校学生27888人;在城镇学校就读学生比例39.5%。全县公办初中大班额学校31所,其中:镇区初中3所,乡村初中28所;大班额班级数227个,其中:镇区初中33个,乡村初中194个。超大班额学校16所,其中镇区初中3所,乡村初中13所;超大班额班级数297个,其中:镇区初中216个,乡村初中81个。

全县民办初中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中初中部2所),在校学生7601人。

(三)大班额问题成因

1.学校布局不尽合理。由于历史原因,城区学校布局和规模沿袭以前的格局,布局不尽合理,造成城区学校服务区域过大,不仅给学生入学带来不便,而且对城区交通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实验小学、于都中学初中部上下学交通十分拥堵。

2.学校建设跟不上城市建设的步伐。近年来,学校等公共资源配套建设相对滞后,老城区学校扩展空间受限,致使教育资源不足。如,城关小学空间狭小无法扩展,站前新区学校还未建成。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不断增长,城区学校学生也随之急剧增加,使得原本不足的教育资源更加紧张。

三、规划目标

(一)全县消除大班额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县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全县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二)消除大班额具体工作目标:

2016年:消除7个乡(镇)的10所小学、7所初中的超大班额;消除10个乡(镇)的13所小学、12所初中的大班额。

2017年:消除8个乡(镇)的18所小学、5所初中的超大班额;消除6个乡(镇)的17所小学、8所初中的大班额。

2018年:消除贡江镇2所小学、镇区6所小学的超大班额,4所初中的超大班额。消除6个乡(镇)的34所小学、6所初中的大班额。

2019年:消除贡江镇2所小学、镇区学校4所小学的大班额,消除3所初中的大班额。

2020年:消除镇区4所小学的大班额,2所初中的大班额。

四、工作措施

(一)规划完成校舍工程建设任务

1.化解小学大班额

(1)规划新建小学5所,即:站前小学、第七小学、芦山小学、城西小学、上欧小学。

2016年规划新建站前小学,规划用地25亩,容纳学生1100人,计划投入资金4000万元。

2016年规划改扩芦山小学,规划用地20亩,容纳学生2200人,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

2016年规划新建城西小学,规划用地35亩,容纳学生1600人,计划投入资金4400万元。

2017年规划新建上欧小学,规划用地45亩,容纳学生2000人,计划投入资金5000万元。

2017年规划新建第七小学,规划用地18亩,容纳学生800人,计划投入资金2500万元。

(2)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即:思源学校、楂林中小学、城北中小学。

2016规划新建思源学校,规划用地84亩,容纳学生3300人,计划投入资金9400万元。

2016年规划新建城北中小学,规划用地140亩,容纳学生3200,计划投入资金15000万元。

2017年规划新建楂林中小学,规划用地60亩,容纳学生2600人,计划投入资金8000万元。

(3)规划改扩建小学3所,即:贡江镇长征小学、贡江镇水南小学、贡江镇古田小学。

2017年改扩建贡江镇长征小学,计划资金投入600万元。  2017年扩建贡江镇水南小学,计划资金投入3000万元。

2017年扩建贡江镇古田小学,计划资金投入100万元。

(4)县城学校扩容工程,2016年新建明德小学教学楼,占地16.9亩,计划资金投入850万元。

2.化解初中大班额

(1)规划新建初中3所,即:芦山初中、城西中学、第九中学。

2016年规划新建第八中学,规划用地100亩,容纳学生1800人,计划投入资金15000万元。

2017年规划新建城西中学,规划用地108亩,容纳学生3600人,计划投入资金12000万元。

2017年规划新建第九中学,规划用地60亩,容纳学生2000人,计划投入资金8500万元。

(2)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化解初中大班额。计划3年内购买民办学校学位3000个(于都五中初中部学位1500个,实验中学初中部学位1500个)。计划投入资金1175万元(其中:学生公用经费每年800元,3000个学生,共计240万元;教师工资每人每年5万元,175个教师,共计875万元;场地租金60万元)。

3.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2016年完成135所贫困村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000万元。

2017年完成15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5000万元。

(二)规划完成学校实施设备购置任务

2016年规划采购:计算机5707台,计划投入资金1997.45万元;多媒体设备258套,计划投入资金180万元;班班通设备940套,2350万元;学生课桌凳77512套,计划投入资金775.1万元;共计投入资金5302.5万元。

2017年规划采购:图书107.8865万册,计划投入资金2697.1625万元;配备科学实验室249间,计划投入资金871.5万元;学生床架13000副,计划投入资金78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4348.6625万元。

规划县城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与校建同步采购实施设备,计划投入资金9676.795万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将定期召开职能部门调度会,明确职责任务。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配合,保障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1)县教育局:负责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制订、上报、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加强对学校的检查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时汇总汇报消除工作进展情况等。

(2)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负责安排消除大班额资金按时到位,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3)县发改委:负责抓好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工作,推动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得到落实。

(4)县规划建设局:负责新建学校规划选址,抓好学校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同对工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优惠、优先。

(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学校建设用地问题,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保证校园面积达到实施标准。

(6)县中心城区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建校建工程项目的有关征迁补偿安置工作。

(7)县编办:根据学校在校生数和有关定编标准,负责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会同教育部门对教师资源实行统筹管理。  

(8)县人保局:负责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聘用制,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负责指导教育部门依法履行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工作。

(9)县审计局:负责各种项目建设经费拨付、使用的审计工作,确保各项经费依法依规按时拨付到位和正确使用。

县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水保局、国资公司、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大学校规划建设力度

按照上级解决大班额问题有关要求,坚持“一校一策”原则,明确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减免政策,优先保障学校建设计划立项、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建设相关手续。

 (三)落实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政策

城镇新建居住区要优先保障配建教育设施,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配套学校建设教育部门前置审核制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实施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配套学校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代建完成后无偿交付教育部门管理。

 (四)足额均衡配置师资

认真做好教师编制工作,及时足额补充师资。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2016年交流轮岗教师占应交流轮岗人数的10%,至2018年达到15%,实现交流轮岗的全覆盖和常态化。

(五)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设立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建设费用。县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全县解决大班额问题。

(六)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和招生管理

支持名校办分校和托管薄弱学校,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等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招生政策,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监管,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

(七)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作为部门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县委、政府将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提拔重用干部重要依据,对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追究责任单位一把手责任。县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于都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2.于都县消除大班额规划进度表

     3.于都县民办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调查表

来源: 于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