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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污染防控酝酿新政 专家称征求稿仍“南辕北辙”

《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由环境保护部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关门时间是4月7日。

据征求意见稿编制组介绍,该政策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

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及颗粒物(PM)等污染物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雾霾、灰霾以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该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动车在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尾气、噪声、挥发性有机物(VOC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固体废物等的防治策略和方法,涉及范围包括机动车、车用油品、检测设备等。

编制组表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加强“车、油、路”统筹,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强化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机动车应降低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常规污染物的排放。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行“源头控制”,同时开展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加强在用车排放控制,制定在用车排放遥感测量方法标准,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管理等。鼓励研发的污染防治技术,包括排放控制装置和排放测试设备。

但对于上述征求意见稿,在5日下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征求意见稿专家讨论会上,多位专家表示,“技术政策应体现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应当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而法律法规则是当下必须要执行的依据。因此,技术政策与法规应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当加以区分,尽量减少行政管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