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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坡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确保城乡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聚餐人员饮食和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作出如下食品安全告知:
    一、集体聚餐举办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条龙服务队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一条龙服务队从业人员持证(备案证明、培训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穿戴统一工作衣帽,食品加工备餐时,保证个人卫生。
    三、聚餐期间保证不用腐烂变质食品,不采购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制品,不使用病死畜禽。
    四、备餐使用的工具清洁、卫生、餐具(碗筷)等器具经沸煮或消毒药浸泡15分钟以上消毒,并存放在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五、保证洗碗、切菜、洗菜等人员身体健康。
    六、保证食品原料及配料从正规渠道采购,购货票据留存至聚餐完毕后3天备查;一条龙服务队要亲自将主餐留样48小时备查。
    七、保证所有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保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加工备餐过程中,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对加工好的食品进行冷藏。
    九、为保证行车安全,聚餐过程中,禁止和劝阻为聚餐人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饮酒,做好压力锅炉使用、烟花爆竹燃放及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如遇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人保证及时向村委会、镇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医疗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