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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农业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经农业部2017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


2017年1月9日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201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各地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创新机制、建立制度、健全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发展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一批新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正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55%,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提速。


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基本确立。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经过创新探索和试点示范,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为规范化、系统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基础。


“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加强工作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发挥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在培训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建立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对接跟踪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二)面临的挑战


从外部环境来看: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农业新老矛盾交织,生产成本上升,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农务农的内生动力总体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面临基础不牢、人员不稳等问题,农民要成为体面的职业任重道远。


从内部条件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亟待提高,高水平师资缺乏,实训及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薄弱,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机制不活,培育精准程度总体不高,与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三)战略需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务农劳动力数量大幅减少,“兼业化、老龄化、低文化”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地方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超过50岁,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为主,“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成为现实难题。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吸引一大批年轻人务农创业,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现代农业发展关键在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把农业发展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加快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生产技能强、经营水平高的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大量从农村流向城镇,导致工农、城乡发展失衡,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本是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迫切需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农民由身份向职业转变,逐步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吸引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流向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重点难点在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农村全面小康,关键是要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目前,农民增收的渠道还不多、能力比较弱,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迫切需要培育一支创新创业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农村不拖全面小康的后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作为重大战略,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完善培育制度,强化培育体系,提升培育能力,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养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农民需求,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的积极性;建立各类主体参与培育的有效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培育活力,规范培育行为,提高培育质量。


坚持立足产业。把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精准培育。着眼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分模块实施教育培训,强化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总量超过2000万人,务农农民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改善;农业职业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培育制度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能力适应需要,以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