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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官帽居然是400万向纪委书记买来的

来自华声论坛—辣眼时评。陈重光自己回忆:“当时海南到五指山他家去认识的,好像他一般清明都会回家一趟。我每年清明都会去看一下他,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

陈重光自己回忆:“当时海南到五指山他家去认识的,好像他一般清明都会回家一趟。我每年清明都会去看一下他,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在朱明国的老家,他建的豪华别墅人尽皆知。陈重光连续几年借朱明国回乡扫墓的时机来看望他,送上的礼金累计达到400万元,朱明国也只是客气几句就收下了。而陈重光也通过朱明国,当上了化州市纪委书记。(中国青年网2017-01-04 )

公开资料显示,朱明国在2006年到2011年期间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2007年,陈重光在茂名市担任监察局副局长。化州市是茂名市辖下的县级市,茂名市监察局副局长与化州市纪委书记应该是同级别的,都是副县级,且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从组织(行政)序列上说,茂名市监察局还是化州市纪委的上级呢,陈重光为什么舍得花400万元巨款买个同级别官帽?

是他傻吗?当然不是。会花钱买官,无非是把买官当做生意做,需要考虑投资回报;,血本无归的事,相信没人愿意做。俗话说:宁当鸡头,不做凤尾。鸡头是权利的象征,是头脑的象征。陈重光在茂名市监察局副局长的任上,之所以舍得花巨款买个同级别的纪委书记来当,就是这个道理。单纯从赢利的角度来看,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茂名市纪委的通报称,经查,陈重光在担任中共化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间,以案谋私,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在工作调动、职务升迁上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大肆收受节日红包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

所谓“以案谋私,收取贿赂” ,是指他在担任化州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掌握的纪检监察权力,恐吓、威胁当地一些官员,一些确有贪腐问题的官员给他送钱,以求不被查处。这类贿赂,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陈重光一律笑纳。知情人士透露,仅此一项,就远远超过买官的400万元。至于“为他人在工作调动、职务升迁上谋取利益”,他自己仅仅是买个“平调”的官帽,就花了400万,对这一类有求于他的人,自然是雁过拔毛。谈到“收受节日红包礼金”,在茂名市担任监察局副局长期间,逢年过节,或许也会有人给他送些土特产什么的,坐上化州市纪委书记的宝座,陈府门庭若市,送“黄鱼”与大笔现金的人络绎不绝。

陈重光2010年5月履职化州市纪委书记,2014年3月就被隔离,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到底贪了多少?新浪个人认证为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朱国瑜,在网上披露,大肆以权谋私和以案谋私的陈重光,被搜出20公斤黄金和数以千万元计的现金,在茂名市区购置了6套房产,供出在化州市强睡了过百女人。所谓“强睡”,当地人称,凡有求于他的女性都要先与其上床才会为她办事。官员无论是包二奶还是养情人,都要大把大把花钱,陈重光上女人床,却都分文不掏。

由此可知,陈重光花400万买个同级别的官帽,大赚特赚,不仅赚个盆满钵满,还赚了过百女人逼。

纪委本应是清水衙门,自身正才能去管别人,自己买官卖官,官场肯定一团槽。朱明国治下的党纪,广东发生一系列窝案;陈重光出事,化州政坛地震。就是明证。茂名市纪委的通报还称,陈重光在中共“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一个巴掌拍不响,陈重光案中“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又何止他一人,再说,朱明国、陈重光案也仅仅是冰山一角。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吏治腐败,还权于民,无官可买,无官可卖,哪会有这么多腐败?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