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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安排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1月10日,全县2016-2017年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在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对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春救助的业务人员及县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遵义市民政局副局长贺凯到会指导,并对我县冬春期间的救助款物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组织学习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使参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冬春救助的原则、方法、程序、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全县冬春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指出,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存在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是当前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寒和春荒困难时期。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严格坚持“重点保障、分类救助”和“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认真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要加快工作进度,以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为基础,按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迅速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确保近期内将第一批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发放的方式发放到位,个别银行账号错误需要核对的,也必须保证在1月20号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贺凯在会上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确保所有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都得到有效救助,让他们温暖过冬、欢乐过年、安全度荒。(刘兴元、王丹)

来源: 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