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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呼市云中路命案告破,90后的哥为何痛下杀手?

(原标题:呼市云中路凶杀案告破 买东西产生矛盾男子持刀行凶

◆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 全媒体首席记者 邢占国 通讯员 李昊摄影

25日下午,呼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向媒体通报,呼市玉泉区云中路永鑫烟酒超市女店主被杀案告破,嫌疑人在西菜园下三队平房区出租屋中被抓获,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990年出生。警方介绍,经过审讯得知,该嫌疑人与被害女店主在多次买东西中产生矛盾,12月8日再次买东西时发生矛盾,持刀将女店主捅死。

(回顾:呼市云中路发生命案,烟酒店女店主身亡(视频)

女店主超市内被害

据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12月8日12时40分左右,位于云中路西岸国际对面的永鑫烟酒超市内,女店主张某某被捅死在店中,附近店铺老板报警。13时左右,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过120急救人员证实,该女子已经死亡,警方随即将现场封锁。参与案件调查的民警介绍,当时警方赶到前,周围的群众有人进过案发现场,影响到了警方的后期工作。经过警方大量的工作,将嫌疑人确定为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


经过进一步确定和民警的走访,22日晚上,在西菜园村下三队一处平房区出租屋二楼正房内,将嫌疑人陈某某抓获。陈某某1990年出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没有结婚,一个人租住在该出租屋内。警方从陈某某所住的出租屋内找到作案的刀具和作案时所穿的鞋,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加之陈某某供述,警方确定了嫌疑人。据陈某某称,刀具是他在跑出租时,一个乘客将刀落在他车上,他看到刀很漂亮,后来就用作跑出租时防身。民警称,作案用的刀属于管制刀具。


买东西产生矛盾引发血案

在审讯中,陈某某介绍,他在西菜园下三队租房有一段时间了,经常到永鑫烟酒超市买东西,在买东西过程中,和女店主有过言语矛盾,他感觉女店主有些看不起他。一次他到超市内买了三个猪蹄,打开真空包装后他吃了两个,剩下的一个放在家中,几天后发现没吃的猪蹄发臭了,他将猪蹄扔掉。隔了一两天,他又去超市买吃的和烟,顺便和女店主说了吃剩的猪蹄发臭的事情。女店主听后很不高兴,和他有了言语不和,他对女店主说,只是说一下猪蹄的事情,并没有让赔偿的意思。又有一次陈某某到超市内买核桃奶,他买了三盒,他让女店主多进点核桃奶,女店主称他也买不了多少,进多没人买。这一次,陈某某有些不高兴。几次言语不和之后,陈某某有一段时间不去永鑫烟酒超市买东西,但后来发现,巷子里另一家小卖铺的东西没有街边永鑫烟酒超市的全,有时候陈某某还得去永鑫烟酒超市买东西。


陈某某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在一个月前,别人给了他一只小狗,他在家中喂养。由于平时他从不在家中做饭,只能给小狗喂火腿肠和饼干之类的食品。12月8日9时左右,他到永鑫烟酒超市给小狗买火腿肠和饼干,买了5根火腿肠,他给了女店主20元钱,之后又询问毛巾的价钱,女店主称毛巾价格为13元,他感觉不值,说了几句后,又一次与女店主发生了矛盾,待女店主给他称饼干时,陈某某拿出刀朝着其后背便捅了一刀,女店主转身后,陈某某又在其上身捅了几刀。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某离开店时,将超市内监控的电脑硬盘拿走,但经过之后进一步调查,该店内监控一年半之前就已停用。案发后,陈某某将作案的刀和当时穿的鞋藏好,还在正常跑出租。之后,陈某某将当时穿的红色冲锋衣烧掉。


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这个案件侦破难度很大,从现场看,像是抢劫杀人案件,但又像是因仇恨发生的案件,经过排查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又找不到突破口,当时案件的侦破中感觉没有头绪。超市内一个抽屉中有7000元现金,但是后来发现嫌疑人根本没拉开过抽屉。该民警介绍,这起案件发生在玉泉区,但呼市公安局牵头破案,调用了四市区的警力,在各个辖区内展开排查,破案力度空前。


目前,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公众号青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