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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多亿“e租宝悲剧”,如何审判?为谁敲响警钟?

曾经是行业标杆的e租宝,上过央视做广告,请名流为其站台,暗地里却大批走私黄金,吞噬投资人财产高达580余亿元,这个 涉及90万人的“庞氏骗局”要如何审判、带来怎样的启示?

一年半内非法集资资金580余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被称为“P2P第一案”的e租宝系列案终于开审。

2015年12月16日案发时,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多位“钰诚系”高管进行抓捕,警方宣称当时发现“钰诚系”已经有转移资金、销毁证据、高管潜逃的迹象。

8个月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e租宝系列案”已侦查结束,案件终于进入了漫长的审查起诉过程。在案件审判之际,e租宝重回公众视线,这个将90万人卷入漩涡的大骗局是如何形成的,它怎样走向了尽头的?

8个月侦查,15个月审判

案发后历时近一年,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拉开审判e租宝的帷幕。据法院官网资料,11月24日审理了宋在庆等5人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仅仅4日后,法院再次审理了另一起e租宝系列案,是段强等22人组织和偷越国(边)境案。

在庭审上法院披露,宋在庆等5名嫌疑人是在e租宝实际控制人丁宁的指使下,将金条走私至境外。公诉机关指控5人在2015年10月共走私了1239条金条,其中的1205条已由缅甸佤邦财政部移交回普洱市公安局。不过截至发稿时,案件仍未宣判。

▲ “e租宝”系列案段强等22人组织和偷越国(边)境案庭审现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金条都被刻上了“东南亚联合银行”的字样。公开资料显示,钰诚集团曾于2015年5月在缅甸第二特区佤邦成立东南亚联合银行,还设立了有行政管理权的钰诚东南亚自贸区,当时钰诚集团对外宣称此举是为了响应“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布局沿线区域市场。

但佤邦地区形势复杂,战乱多发,同时也是著名的“金三角”腹地,钰诚集团在落后贫穷的佤邦进行大规模投资的行为一直备受争议,结合上述案件来看,丁宁可能是在为转移e租宝的资金做准备。

e租宝在缅甸佤邦进行的投资仅是冰山一角,自从e租宝被立案侦查后,大量资金的去向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据公安部材料,e租宝涉及用户ID达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而案发时未兑付金额高达370亿元,也就是说还有200亿左右的资金缺口。

据警方调查显示,e租宝吸收的投资款主要用途有以下方面:一是公司经营、人员开支等费用,据总裁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百万年薪的高管有80人左右,再加上数以万计的员工,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因此这方面的支出保守估计数十亿元;二是丁宁在境内收购鲁商保利、安信普华、普洱华强等公司,其中仅收购安信普华就耗资13亿,而丁宁事后供认这些公司并没有给他带来预期中的收益,反而加速了e租宝资金链的断裂,称这些收购为不良债权收购。

除此之外,“钰诚系”先后花费了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约有15亿元被丁宁用于赠予他人挥霍。为虚构融资项目,e租宝支付给“承租公司”和中间人好处费8亿元。

▲ “e租宝”虚构融资项目典型案例之一(据《搜狐财经》报道,工商部门实地查证发现该公司不存在)。

由于e租宝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e租宝的侦查工作进行了长达8个月。据最高检察院公开资料,除云南省外,安徽省、广东省部分地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当地涉及e租宝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备受关注的e租宝实际控制人丁宁、总裁张敏等26人涉嫌集资诈骗案已由北京市公安局于8月15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受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达15个月,这也意味着,e租宝系列案有望在明年11月中旬前结案。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林小建律师告知《无冕财经》,“按照刑法第192条规定,可能判处丁宁、张敏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没收财产。具体以审判法院审判结果为准。”他以轰动一时的吴英案为例,吴英非法集资涉案金额仅7.7亿元,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庞氏骗局”的崛起与覆灭

回顾e租宝迅速崛起又一夜倾覆的历程,令人唏嘘。案发前的e租宝是P2P业内的一个神话,成立不到两年,成交量已攀升到约726亿元,投资人数逾90万人,在数以千计的竞争对手中,一跃成为行业内屈指可数的庞大平台。

创造这项“奇迹”的e租宝实际控制人丁宁,在此之前从未接触过金融,是一名仅仅读过专科的80后。e租宝的母公司钰诚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安徽蚌埠的民营企业,但旗下涵盖了贸易、金融服务、高科技三个业务板块。

▲ 钰诚集团架构图。(图片来源:融360)

1999年,年仅17岁的丁宁从安徽工贸职业学院休学后,在父亲丁延创建的小工厂岩柏封锁厂担任销售员,利用互联网为工厂带来了数百万的销售额,赚到人生第一桶金。

2005年,丁宁重组岩柏封锁厂,创建钰诚五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五金),主要生产开罐器、螺丝。在投身互联网金融之前,丁宁还在2011年成立蚌埠市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新材料),经营范围为新材料、化工产品销售。被捕后丁宁供述,这两家企业以及后来为进军金融而成立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租赁)是整个钰诚集团少数能创造利润的公司,钰诚五金、钰诚新材料以及钰诚租赁分别是贸易、高科技、金融服务三大业务板块的主体企业。

2013年,由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宝”的成功,让同样投身互联网金融的丁宁眼红不已。2014年2月,丁宁创立了“e租宝”,并称:“民间资金流入实体工业生产中,这是大势所趋。而将实体经济和金融有效结合的最佳方式就是融资租赁。”

▲ “e租宝”宣传的经营模式。

所谓的融资租赁即e租宝自我宣传的A2P概念:“我们在全球率先采用A2P(资产对个人)模式。”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钰诚租赁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e租宝公司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钰诚租赁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

丁宁坦言,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1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被华丽包装的e租宝,最终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

如何避免e租宝式的悲剧?

e租宝事件后,互联网金融注定要在非议与怀疑中苦苦挣扎,骗局尘埃落定,局中人应有怎样的反思?

依靠最高14%的年收益、铺天盖地的广告以及依靠热炒的A2P概念三样法宝,e租宝实现了财富的疯狂增长。

不少投资者陷入了丁宁所设下的“高回报”陷阱,其承诺的9%-14.6%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除此之外,e租宝重点布局线下推广,用数以万计的理财师线下拉客户,在央视以及地铁、飞机场等地大量做广告,邀请专家学者为其代言,高收益和华丽包装使不少投资者忽略了其背后的风险。案发之后,e租宝事件可谓警醒了众多的投资者。

▲ “e租宝”广告曾登录各大卫视。

e租宝案发是整个P2P网贷行业发展的拐点,标志着P2P行业野蛮生长阶段的结束。要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监管层面的推进必不可少。2016年被称为“监管元年”,各部委重拳出击,加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禁止券商投P2P、保险清退与P2P平台合作的保险产品、核查冒牌国资系P2P平台、叫停首付贷等政策相继出台。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多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方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网贷新规。《方法》将网贷定位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列出负面清单等等,并要求所有网贷平台在12个月内实现规范整顿,整个行业迎来了大洗牌。

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共同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5879家,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3345家,仍在正常运营的平台占比不足一半。监管收紧下,P2P行业迎来寒冬,纷纷寻求转型的道路,一时间众多新概念再起:智能投顾、区块链、消费金融等,金融加科技被视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但正如e租宝炒作A2P带来的教训,热衷追逐新型概念并不可取。以区块链为例,9月8日,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曾公开表示:要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初期炒作的教训,目前已经出现了打着区块链技术旗号进行炒作,甚至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苗头。

孙天琦进一步指出,传统技术的中心化的账本,其权威化、集约化、规模化的中介优势是非常强的,区块链技术和传统技术最终肯定会达到均衡,十年以后再看均衡点在哪里,现在不要过度炒作。

对于众多P2P平台而言,要避免e租宝式的悲剧,关键还在于修炼内功,培养和留住核心技术人才,丰富风控手段,提高风控能力,深入探索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细分领域,创新研发金融产品,使平台进一步合法合规,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