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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三五”规划:农业改革“箭在弦上”

今天,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近20年来,每届中共中央委员会的第五次全会都聚焦下一个五年规划,而今年的“十三五”规划,因具特殊的时代背景而备受关注。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其收官之年正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注定是不平凡的日子,一份关系到中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正在酝酿并等待破茧。那么,“十三五”的来临,会为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带来哪些可行的实践和机遇?未来五年,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又将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布局?中国乡村之声记者采访五位权威专家,为您前瞻“十三五”。

粮食生产“稳”字当头

中国作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十二五”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增强了我们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

然而近年来,国内外粮食进出口总量和价格倒挂的形势,让中国人不得不再次将粮食安全的红线刻写在“十三五”发展的首要位置。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晓青强调,稳定粮食生产是重中之重:

“第一点就是‘稳定’,特别是要稳定粮食的生产能力。随着进口数量的增加,我国农产品在价格上出现倒挂,竞争力不足,这些问题需要重视,但也一定要稳住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迎来大发展

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对于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发挥了非常大的历史性作用。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存的传统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已经是十三五期间,急需解决的又一大课题:“我觉得在‘十三五’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能会大量的涌现,包括像现在讲的家庭农场、一些专业化的农户、现在进入到农业领域和环节的工商企业,这些主体可能会在‘十三五’期间有非常大的发展。”

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

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则显得顺理成章,而下一步,怎样把农村的土地集中、用活?促进多形式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又赋予农民产权明晰的财产权利,显得尤为迫切。

自2009年农业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来,确权工作经历了整村整县、整省试点等几个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个省、160个县开展了整省、整县推进试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必将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将进一步明晰:

“未来对农村土地,也应该依据不同的类型、用途,进一步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可能是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地方。从十七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都讲了,农村与土地的承包关系要保持长久不变,但是在未来要确定它的政策内涵及适用范围——到底是多长久,长久不变和我们现在土地的二轮承包是什么关系,长久不变的起点是哪里、期限是多少。关于宅基地,怎么样把政策落实是关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在未来五年,思路框架、法律政策和实践应该逐渐完善。”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条件已经成熟

土地得以合理分配,但是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如何可持续的有效利用土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个新的课题。

如今,在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下,资源环境承载力紧绷、土地资源质量下降,导致农业效益降低。国家多次倡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要由过去的资源浪费型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十三五”期间,转方式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由于这些年我国农产品的稳定增长和稳定供给,由过去的紧平衡,变成现在比较宽松的平衡,一方面过去的生产方式不可以持续,另外,宽松的供需格局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特别突出一点就是生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将会逐步替代过去传统农业的方式。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国家出台了关于可持续农业的规划,使得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化都借此提出了要求。”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已经被多次写入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改革的蓝图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可持续理念是大国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之路。

扶贫开发是“十三五”规划重点内容

习近平曾部署在“十三五”期间需要取得“明显突破”的十大领域,其中一项就是扶贫开发: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最为繁重和艰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尚有7017万贫困人口,约占农村居民的7.2%。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认为,下一个五年,要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必须要找到造成农民“增产不增收”或“吃苦不增收”的根源:

“首先,要建设好基础设施。比如,解决好交通运输、农田灌溉、土地种植的基础条件。同时,要寻找多样的收入增长和生产发展的条件,比如,不仅仅只是让农民种粮食,还要发展多种经营,例如,在一些贫困地区多种植一些油料作物、果树或蔬菜,可以解决农产品收入不高的问题。” 

农民收入保稳求增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201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比2010年增加近4000元。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下一个五年,确保农民收入的增长势头不减弱,成为国家不可忽视的目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徐小青表示:“现在农民收入的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占将近一半,因此,暂时也一定会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再加上农产品的成本比较高,劳动力、地租的价格不断上涨,这些不光是农业内部带来的,也是受大环境影响的。所以,总的来说,需要考虑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

农业补贴更加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下一个五年,国家应加大农业补贴的支持力度。随着农业补贴水平的进一步上升,补贴的倾向也会发生调整和优化。

“‘十三五’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大量的出现。我觉得,国家的补贴也应该由现在的‘普遍开花’式,向重点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去转移,使得他们真正能够承担起中国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功能 。” 

城乡一体化发展成为改革的关键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要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巡视员肖俊彦建议,下一个五年规划,全国应在制度上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在发展方法上进入城乡一体化轨道。

他表示:“最要紧的事还是应该落实关于城乡统筹一系列重大决策。因为,现在咱们所有的问题都卡在‘城乡分隔’。城乡之间的资源不能相互融合,不能平等交易。特别是农村,土地如果不能发挥其要素作用的话,对于农民的财富的效益就不可能发挥。”

党的“十八大”曾经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对“十三五”收关之年能否实现我国这一百年梦想至关重要。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中国乡村之声将与权威专家一起,为您带来最新、最有用的信息与解读,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