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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法院率先出台水资源司法保护文件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司法保护 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新永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突出强化水资源司法保护,全方位服务永泰“绿色引领、后发赶超”,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根据该文件,该院成立水资源审判合议庭,依法化解水污染防治相关纠纷,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建议工作,探索试行生态修复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与公安、检察、水利、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切实保护大樟溪河道良好的水质生态环境。同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案例讲评、审判研讨、业务学习讨论等活动,以绿色清新的生态司法队伍打造绿色生态司法品牌。

                                   来源:永泰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