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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中国-->辽宁省
所属类型:热点专题
对欠薪漏缴社保单位实行“黑名单”制
2008-04-21 09:45:17 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倡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公安、法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人民银行六个部门将对全市所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07年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价。从今天到4月30日前,参评单位要按照管辖范围,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报诚信等级,然后经劳动保障等六个部门根据条件进行审核评价,再经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诚信等级。诚信评价结果将统一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 申报 A级诚信单位的条件为:有合法资质,2007年生产经营满1年,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健全、合法并落实到位,年度劳动保障资料审查合格,没有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用工全部办理登记备案。已获得2006年度 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 AA级诚信单位;已连续两年以上获得 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AAA级诚信单位。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的用人单位将被授予守法诚信牌匾,免于次年度劳动保障检查(除劳动保障资料审查及有劳动者投诉举报),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等。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对存在拖欠工资、漏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确定一批失信单位。被确定为劳动保障违法失信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把其列为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对其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披露;失信单位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人民银行的诚信系统。失信单位在参加各类评先活动中,评价部门将予一票否决。 ( 记者云晓) [责任编辑: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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