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一:一位老人走在亮着绿灯的人行道上,被前后呼啸而过的“劲车们”吓得直蹦。
画面二:在一片“爆堵”的路段上,老少爷们儿大大咧咧驾着车,等待对方让位,爱谁是谁,咱怕谁!
画面三:你骑车好好的走在自行车道上被后面的汽车喇叭“捶”过吗?动不动就乱鸣笛已成为城市中一道不怎么靓丽的”风景线“。
其实,以上情形凡开过车的人大都有过,您也可以解释为”迫不得已“!人行道上川流不息的人们哪管什么红灯绿灯;你不走紧急车带别人走,而且弄得你也走不动;按喇叭,那更是没办法,否则斜刺里杀出的骑车人能吓得你内分泌失调;至于乱超车乱并线等现象归纳为以暴制暴更贴切。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来维护,但前提是要有合理的法律法规做支持。上面提到的现象原来都有相关的明文规定,但执行起来偏差实在太大。你可以害怕警察,但可以不惧交通规则;你可以牺牲他人利益满足自己需要,却可不必顾及舆论或他人的谴责,这实在有些可怕。
过深的道理多说无用,我们确实富裕了,我们可以买车买房,可以开始享受生活,可以做任何甚为奢侈的事情;但我们的精神境界更应该随着物质的丰富同步提升。不要让“钱是挺多,素质挺差”的名誉落到您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实施了!希望开车走路“毛病”多的各位,还是不要以身试法,去做一个有钱有教养的好市民吧!
2008.6.25
美特斯邦威 徐志勇